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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为官不为”亮剑

江西兴国:常态化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2017年06月27日15:48    

换届以来,江西省兴国县把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量化、细化,探索建立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考核机制,彻底消除“为官不为”的滋生土壤,让“为官不易”成为新常态。

构建目标体系,解决考核“通卷”问题。在考核指标及考核内容的设置上,着力增加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内容。考核指标更具针对性。根据《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按县直单位、乡镇(区)分类设置指标。其中县直单位科级领导班子按党政综合类、经济发展类、执法监督类、社会服务类、群团组织类、学校类等6大类别进行考核;乡镇(区)领导班子按照地理位置、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工作条件等4大类别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更加全面。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具体包括领导班子学习政治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以及自身建设方面的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领导干部主要考核近三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德的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能的方面重点考核组织协调、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情况,勤的方面重点考核勤政为民、作风务实的情况,绩的方面重点考核解决矛盾和问题、工作实绩的情况,廉的方面重点考核廉洁从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此外,坚持把社会公认和群众满意度作为常态化考核的“必考”内容。

改进考评方法,解决考核“失真”问题。根据业务关系和对工作的熟悉程度,探索建立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参与考核、县直部门与乡镇(区)之间工作互评体系,采取“日常预警+年度会诊”“履职情况+社会评价”“分类比较+立体分析”等方式,实现“干什么、考什么”和“谁布置、谁考核”,避免考核“失真”问题。日常“预警”与年度“会诊”相结合。平时,通过日常检查、工作督查、个别谈话、专项调研等形式,掌握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进展情况。年中,通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召开工作汇报会、现场观摩等形式,掌握工作进度。年底,通过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等方式,综合分析、检查验证领导班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履职情况与社会评价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由履职情况和社会评价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按照履职情况占60%,社会评价占40%的权重,量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分值。社会评价按照公众知情度、责任度、关联度的原则,分为上级、同级、下级考核三部分,按各自权重计分。分类比较与立体评价相结合。考核领导班子工作中,实施“共性+差异”考核,除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外,根据各单位各自职责特点设置具体考核指标。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中,将考核对象分为主职和副职两个层次,既在单位领导干部内部进行纵向比较,又在全县同类型领导干部中进行横向比较;既有上级、同级、下级评价,又有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

强化结果运用,解决考用“脱节”问题。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实施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结构相挂钩制度,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予以重点考虑;领导班子被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对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其他班子成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剖析并整改到位。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记“三等功”一次;对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对其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任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换届以来,该县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全覆盖”,1名乡镇党委书记因负领导责任,受到免职处理,对7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状态不佳、急功近利、群众威信不高的干部,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真正考了出动力、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使想当“太平官”的“不安稳”,想“混日子”的“坐不住”,激发了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新活力。

(江西兴国党建云平台——中共江西兴国县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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