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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范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政治引领 立德树人

2017年06月19日13:2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政治引领 立德树人

  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党组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晰制度规范,理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立足解决问题,着力补齐短板,为全面开启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新篇章迈出有力步伐。

  《意见》对全省中小学校党组织基本职责、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州市、县(市、区)成立党委派出的教育工作委员会。明确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主体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中小学校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高等学校等单位和部门开办的中小学校,其党组织一般由开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管理,所在地方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协助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教育工委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机制,并明确把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对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意见》指出,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要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50名的,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设立总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设立基层党委,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要求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制度,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把党员教学管理骨干培养成校级领导的“三培养”机制。创新丰富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内容,强化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激励。

  为打造中小学校党建品牌,《意见》提出,在全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中全面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要求通过创建活动,把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成政治引领强、立德树人好,堡垒作用强、改革发展好,党员队伍强、教书育人好,制度保障强、党纪校风好,党建作用强、办学治校好的“五强五好”党组织。 (通讯员 云祖轩)

(责编:黄瑾、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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