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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剑川:“周月季年”督考促党建工作抓落实

2017年06月12日14:4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云南省剑川县切实强化党建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和年终考核考评,建立周提醒、月通报、季巡查、年考核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督促问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细落实。

周提醒重日常。全面推行清单制工作法,年初,各级党组织制定工作责任清单、督促检查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特色亮点清单,按照清单的内容开展工作。利用基层党建工作群和“指尖党建”微信群,进行星期一“工作要点提醒”,随时扯扯袖子。今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共提醒70余次。

月通报抓进度。建立月工作通报制度,把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远程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党委书记抓党建项目、党建示范点创建和活动场所建设等14项工作作为重点进行月通报,使各级党组织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存在的问题,相互取长补短,倒排时间,推动责任落实。

季巡查找问题。建立党建和组织工作季度巡查制度,抽调全县18个党(工)委的党务工作者,与县委组织部干部职工一起,组成巡查工作组,由县委组织部领导带队,每季度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巡查党建和组织工作。一季度分4组完成对18个党(工)委、37个党总支部、13个支部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面对面反馈,下发18个整改通知书,点对点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季度巡查的重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不整改完不销号。

年考核促落实。实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主要以找问题和抓整改为主。年终考核时,树牢抓责任、抓支部、抓基本制度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支部工作、党建日常业务开展等作为考核的重点进行严格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考核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党(工)委进行褒扬奖励,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云南剑川党员云平台供稿——赵春祺)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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