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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执纪者立规

——江苏邳州市纪委出台史上最严“双十”规定严防“灯下黑”

2017年05月26日11:1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想不到,纪委这次动真格了,竟对自己人‘动刀子’,一个街道的纪工委书记因违反工作纪律,对群众举报的重要事项,对上不报告,对下不核查,压着不办。结果在今年2月中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教训极其深刻啊。”江苏省邳州市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久的刘荣飞说。

该事件发生后,对全市的纪检监察干部震动很大,在他们看来,过去认为进了纪检监察系统就像进了“保险箱”的惯性思维已经行不通了。同时,更引起了该市纪委领导层的高度关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邱文莉认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要有科学、规范、有效的制度作保障,只有制度建设到位,才能真正营造出用制度管人的良性工作氛围,才能保证这支队伍经得起考验,才能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才能不出问题。”

今年2月22日,号称史上最严的“邳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正式出炉,这一行为规定的出台,为加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扎紧制度“篱笆墙”,念好规范执纪“紧箍咒”

“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是适应新形势下建设一支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工作要求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具体举措,使该市纪检监察干部明确了工作方向,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怎么样去做,都进行了细化。正如一名老纪检监察干部说的那样,大家通过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现在依纪依规规范办事已成习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邳州市纪委此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敢于对自己人下重手,充分说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必要性,这个行为规定出台的很好,也很及时,必将成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尖兵利器。”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残奥乒乓球队教练衡新说。

压实履职“责任田”,干好权力清单“承包地”

该市对纪检监察干部出台“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主要是压实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对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关系,逐一细化,对标找差,明确责任,不打折扣抓好落实。一位信访举报人得知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出台的“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后,也很开心地说道:“现在不再担心举报的事项被人为地耽搁了,有了这个尚方宝剑,对我们举报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更有利了。”

该市纪委强调,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按照“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的要求,自觉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纪在法前、动辄则就,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敢于执纪、善于执纪、勇于执纪,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和拼劲,严格执行铁的纪律,坚决把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吃下一颗“定心丸”,用好制度约束“护身符”

该市出台“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是一把“双刃剑”,对那些严格遵守规定、依纪依规办事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就是“保护伞”、“护身符”,对个别无视规定、自以为是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讲就是“催命符”、“夺命丹”。所以说,“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当前,该市正在大力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示范区”建设,作为推动这项建设“排头兵”的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正以市纪委制定出台的“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为契机,自我加压、严格自律、扎实工作、争先创优,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

(朱玉军 韩剑)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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