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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十九大 做合格党员”征文

在基层服务的“点滴”中践行“两学一做”

山东平原县委组织部研究室  任鹏

2017年05月24日15:0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习近平在《之江新语?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一文中深刻指出:“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在基层工作中,笔者深刻体会到践行“两学一做”需躬身笃行于群众需求。通过“点滴”积累,拉近群众关系,培养务实作风,砥砺清廉品质,实现思想和精神的升华,做一名合格党员。

践行“两学一做”,在“点滴”中拉近与群众心的距离。“群众利益无小事,桩桩件件总关情”。有一次为退伍老人办理年检,需要采集照片录入系统。一名老人因行动不便不能前来,本人便来到家中为其照相。但这件本该做的小事,却让老人异常感动,一直在感谢党和国家对他的照顾。党员干部应对“小节小事”高度重视,让小节小事的“镜子”,照出干部优良的工作作风,让每一桩“小事”,都透出党性、透出原则、透出人格。真正在践行“两学一做”中,服务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拉近与群众关系,融洽与群众感情。

践行“两学一做”,在“点滴”中树立干部“务实”作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两学一做”若不能落实到行动,便会沦为光说不做的假把式,得不到群众认可。在开展村支部党员活动日中,起初党员活动倾向于集体学习,村内多数群众并不了解。后来本人与村支部党员一起为该村义务劳动,在劳动中践行党员义务,不仅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也得到群众的认可。“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党员干部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实做好群众身边的“点点滴滴”,坚定群众立场,牢固宗旨意识,积以跬步,才能知行合一,在服务群众的路上以致千里。

践行“两学一做”,在“点滴”中锤炼清廉优秀品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基层工作中,点点滴滴都是对干部清廉品质的考验,要时刻警醒。有次为一名群众办理残疾登记,帮助其复印好残疾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后,群众顺手递上了一根烟,本人婉拒。这看似小事,却提醒本人在为群众办事的同时,更要在最细微处慎其独,以莫伸手的底线,手要抖的敬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不断锤炼清廉的优秀品质。

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告诉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固宗旨意识,树立为民情怀,以务实的作风,清廉的品质,踏实做好群众身边的“点点滴滴”,才能积少成多,淬炼出党性,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意义。

(责编:秦华、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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