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建

长春推动两项党内法规落地见效:瞄准关键症结 压实四个责任

2017年05月12日15:3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瞄准关键症结 压实四个责任

  近期,长春市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党内法规,针对基层单位党委(党组)思想重视不够、领导干部政策掌握不够、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统筹不够等问题,瞄准关键症结,突出关键环节,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中央两项党内法规落地见效。

  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该市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是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规定学习贯彻不到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经常出问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须向上级组织说明情况,做出整改承诺。同时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报告材料严格把关,对发现填报信息不完整、内容失真、与组织掌握不符的,既要负责任地指出,又要对报告人进行批评教育,不达标准一律不予阅签。突出党委(党组)干部选任责任,明确在查核处理结论未做出、上级组织未批复同意前,一律不能上会讨论决定干部。

  压实组织人事部门抓落实责任。该市组织部注重抓好两项党内法规的培训,召开专题培训班,确保所有符合报告条件的干部做到应训尽训。选派业务骨干到县(市)区、市直部门进行辅导,并现场答疑解惑,目前培训3000余人次。认真贯彻“凡提必核”要求,对拟提拔重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拟进一步使用人选、涉及信访举报等事项全部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对漏报情节较重和瞒报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采取普遍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党内两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查核党内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干部、查核结果认定出入明显、隐瞒事实不向上级组织报告的,进行通报批评,做出的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对抽查核实违背政策程序、弄虚作假欺瞒上级组织、工作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涉事人员一律先调离岗位,然后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追究有关组织和相关人员责任。

  压实干部本人及家庭填报责任。该市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家事家产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填写报告表前,须组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召开家庭会议,认真学习两项党内法规。在此基础上,领导干部组织开展家事家产自查,根据家人提供的有关证件、执照、单据等,认真进行核对,逐项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做出承诺,由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共同签字确认,即督促领导干部关注家事家产、重视家教家风养成,又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和家人沟通不够、家人未告知实情等为借口推卸责任问题。

  压实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责任。完善抽查核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工商、房地产管理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查核反馈结果失真、经常出差错的,约谈部门主要领导;情况严重的,单位通报批评,有关人员限期调离岗位。建立验证协同机制,对查核发现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明显超出正常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对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做到既对组织负责,又对干部负责。构建工作移交机制,对查核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本人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本人经商办企业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执法执纪机关调查处理。

(责编:秦华、闫妍)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