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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四举措把好“动”吏第一关

2017年05月09日15: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期,连云港市连云区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文件精神,针对解决好干部动议环节存在的四大问题,进行做法规范、经验提炼、制度固化,切实让“动”吏从源头严起来、实进去。

明确“五动五不动”,防止临时动议。明确规定调整动议干部的“五种动因”,即“换届和机构改革,职位空缺,按规定交流、轮岗或回避,根据考核情况需要调整,领导干部违纪违法”5种情形,由组织部门或组织部门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意见提出动议。同时,明确“五不动”,即“主要领导明确即将变动,机构改革或行政隶属关系即将变动,职数已满且运行情况良好,动议人数、次数超过规定,有关事项应当事先向上级报告而未报告”5种情况,不得提出调整动议。

采取“六步动议法”,防止无序动议。将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动议环节“提出启动意见、提出初步建议、形成工作方案”的规定,细化为“六步动议法”,即“收集相关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动议建议、酝酿建议人选、合理征求意见、形成工作方案”。重点突出动议预判把关作用,规定组织部门必须先将空缺领导职数、薄弱领导班子、干部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动议的职位、条件、方式方法及岗位配备意向性等作出详细说明,在主要领导成员充分酝酿并形成共识后,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后启动。

划出“八条高压线”,防止违规动议。对干部动议进行制度约束,建立动议请示制度,在正式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前,向“五人小组”专题报告,具体内容为调整动议的原因、原则、幅度、实施时间、方式方法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同时,明确了8种不予通过的情形,即“动议时机不符合五种动因,职位超职数、越级别,建议人选混岗,动议程序不规范,动议人数突破60人上限,提拔人数突破30人上限,调整次数超过4次,破格、越级提拔事前不请示””,切实落实源头把关作用。

落实“三项责任制”,防止动而无责。严格落实动议倒查责任制,推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将动议环节涉及的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汇报人员、记录人员、酝酿结果、征求意见内容等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动议责任具体化。严格落实动议保密责任制,对没有严格遵守干部工作保密纪律的,按造成的影响给予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分管干部的领导干部调整分工,相关组工干部调离组织系统。严格落实动议干部综合研判责任追究机制,对因情况掌握不准而动议调整干部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组织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栾方超)

(责编:秦华、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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