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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教育要做到“三个回应”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党支部副书记 毕东升

2017年05月03日14: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列宁曾经引用歌德说过的一句话,“理论是灰色的,唯生活之树常青”,用以说明理论联系实际、为实践服务的重要性。理论必须适应实践需要,才能保持生命力和战斗力。为使党课教育活动回应现实,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的理论热情和工作潜力,我庭党支部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在开展党课教育方面探索实施了“三个回应”的工作方法。

一、直面现实,回应并澄清思想领域的模糊认识

解决理想信念淡漠问题是基层党组织面临的突出课题。去年“七一”期间,我庭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常委、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同志讲授的以“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为主题的生动党课。江必新同志结合当前党员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提出理想信念是人类灵魂的属性,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他强调,理想宜崇高、志当存高远;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作为共产党员的最高准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共产党员的终极理想,密切联系群众,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江必新同志的党课在党员法官中引发了广泛共鸣和讨论。

结合江必新同志的党课以及大家在就树立党员理想信念座谈时提出的问题,支部副书记毕东升和党小组长刘亚男结合各自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共同为支部全体同志讲授了“我对党员理想信念的认识”的党课。两位同志将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分为未来社会的价值观层面、世界观方法论层面、具体路径层面三个层次,提出实现共产主义这一价值观最为长远和根本,以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为基础的世界观方法论最为基础和重要,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发展的具体途径和道路最为复杂和多样化。理解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有助于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明确哪些原则必须坚守,哪些方法观点必须掌握,哪些路径、工具、手段可以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完善。党员和法官们在座谈中提出,理想的高度决定了人生道路的长度和宽度,建立在科学和先进道德基础上的信仰值得坚守,为建立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发展的理想社会而奋斗是崇高的事业。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既要目标远大,也要享受过程;既要有牺牲奉献精神,也要善于退而结网,为理想的实现创造环境和条件。

二、多元授课,回应普通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的参与诉求

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组织的骨干力量,必须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课教育中的带头作用。广大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体和基础,他们素质的提高对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庭党支部在党课教育活动中,提出了庭领导和普通党员共同讲党课的做法,改变以往领导台上讲、党员台下听的模式,鼓励普通党员走上讲台。每次党课都安排年轻党员结合实际谈自己的看法,结合审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展开讨论。全庭23名党员中,先后有8位普通党员参与了党课授课。我支部有一位从律师队伍中选拔招录的法官,对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有着自己独到的看法。我们请他从“前律师”和“新法官”的不同视角阐述了看法。他提出:虽然律师和法官多数师出同门,但法官的责任非同寻常。与律师相比,法官更需要做到公平公正。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崇敬法律、敬畏公权、尊重私权,储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总结提炼审判经验;法官与律师既要共同依法履行职责,更要保持清正廉洁的关系。参加过党课授课的青年法官刘小飞和武建华,结合自己授课的心得撰写了《做合格法官要四面着力》《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环境资源法官》两篇心得体会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他们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裁判权,惩罚犯罪、定纷止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法律秩序的职业群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最高法院的法官应当符合四个方面的标准:一是应当有把握方向、坚定信仰的定力;二是应当有敢于坚持原则、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魄力;三是应当有勤于钻研、精通专业的能力;四是应当有坚守底线、自我约束的自制力。“四面着力”的观点,得到了广大法官的赞同。

多元化的授课主体和新颖的授课模式,使广大普通党员由过去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从带着耳朵听转为开动脑筋想、张开嘴巴讲,提高了普通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的主体意识,增强了“两学一做”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有年轻党员参加授课后感慨道:参加授课不仅使我学习了党章、撰写了讲稿,最重要的是我养成了用党的理论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习惯,这个习惯将受用终身。

三、夯实基础,回应审判实践对理论指导的迫切需要

一是抓好党的基本知识辅导。支部在要求党员做好自学的同时,立足自身,挖掘资源,发挥支部不同党员同志的特长,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副庭长王旭光同志担任过审理薄熙来犯罪案件合议庭的审判长,他结合学习《党章》和审理领导干部贪腐犯罪案件的体会,谈了对坚守理想信念和践行公正为民清廉宗旨重要性的认识;党支部副书记毕东升同志结合我院出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逐案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了同志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授课辅导和个人研修相结合,进一步打牢了理论基础。

二是克服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法官思想上出现了某些认识偏差、一些法官跳槽转行。为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最高法院党组提出要在法官中开展做合格法官的讨论。我庭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赴福建漳州与被赞誉为“最美基层法官”的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黄志丽在回答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合格法官的问题时说:“每名党员法官首先要问问自己,党需要我们做什么、法律需要我们做什么、百姓需要我们做什么。党需要我们忠诚,法律需要我们公正,百姓需要我们贴心。我们做到了吗?”当被问及法官面对繁重工作和各种诱惑,如何才能不忘初心、维护职业尊荣感时,黄志丽同志坦言:谁不想生活有诗和远方,但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不可能一切尽如人意。法官每一次开庭、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判决,都承担着抚慰当事人、倡导正能量的责任。对有困难的当事人,我们依法帮了他们一把,他们会记得你。我认为被人惦记是一种幸福、是法官职业尊荣感的一部分。这非常接地气的“需要三问”和“被惦记的幸福”,朴素深刻,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官的为民情怀、法治信仰、担当精神。就此,支部青年委员、副庭长魏文超结合学习黄志丽的经验体会,就如何做合格法官专题讲授了自己的认识。他提出,合格的法官,既要志存高远,更要脚踏实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庄严的庭审,公正的诉讼程序,说理严谨的裁判文书中体现和推进。因此,我们应当本着对每一起案件负责的态度,沉下心来研究案情和法律适用,在发生利益冲突时慎重思考,反复权衡,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研究、分析审判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法官常常会遇到如何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依法审判和维护稳定的关系问题。魏文超副庭长和授课法官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就如何在审判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专题谈体会。他们结合党章关于党的两个先锋队的理论,阐明党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方针符合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国家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审判实践中,需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区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同水平的地方实际,依法妥善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结合党章提出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原则,切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授课法官提出,在审判实践中应牢固树立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的理念,把法治当做信仰而非简单的工具,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用法治的方法处理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通过在党课中注重党的理论与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全庭同志对如何在业务工作中践行党的理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视野有所开阔、境界有所提高。

“三个回应”是我们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初步探索,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我们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向其他先进党组织学习,不断通过实践探索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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