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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考精神与执政党建设”主题征文

赶考精神与党的制度建设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 教授 贾丽云

2017年04月06日09: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在95年发展历程中,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特别是执政60多年来,不但在赶考实践中形成了伟大的赶考精神,而且积累了丰富的执政党建设经验。在党的五大建设中,制度建设是根本,它是党的建设以及取得优异执政成绩的重要保障。

一、赶考精神与党的制度建设的内在逻辑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想取得优异的执政成绩,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怎样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唯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就是要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怎样才能保证这个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做到贯彻这一根本宗旨?唯一的路径就是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因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程中,党的制度建设是其重要一环,它贯穿于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保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因此,中国共产党要想取得执政好成绩必须始终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一)制度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党的建设中的具体运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领导者个人的因素,思想、作风等因素,在党的建设中的影响,小于制度的影响。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历史经验表明,只有依靠制度的力量,充分发挥制度对党的建设的长远作用,才能真正解决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靠完善的制度保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和稳定性。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党内出现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现象以及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都没有能够彻底根除。究其原因,它和中国传统文化以及我们的思维方式不无关系。很长一段时期,我们把这种现象归结为党员、党员干部的素质问题即思想问题,很少从制度上找原因,觉得只要不断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就能解决根本性问题,从而忽略了制度这个根本因素和决定因素。

从中国共产党95年发展历程上看,从古田会议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党至今,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党内思想教育经验。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前的所有党内教育,均是以“运动”或“活动”的方式开展的。这种方式在短期内虽然能够达到明显效果,但因为缺乏制度这一载体的推动,其成果很难巩固,取得的成效也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失去它应有的作用。这样讲,并不是说思想建设不重要。思想建设是党的最根本的建设,是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前提,是贯穿党的建设的全部工作的中心环节。这一点在党内早就已经达成共识。但实践证明,仅仅靠思想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其它四大建设的联动,因而离不开制度建设。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由此可见,思想建设离不开制度建设,只有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党内教育才能避免流于形式、走了过场。

二是靠完善的制度保证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开展。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党内民主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党的组织建设中,组织和制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为组织的存在需要靠自身活动的原则和规范来保证,组织建设的目的是要建设一个集中的、组织严密的、纪律严格的政党,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思想教育、作风整顿、组织处理必不可少,但根本的还是制度这一要素。因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这一思考不但揭示了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阐明了必须把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建立在不断完善的制度基础之上的重要思想。关于这一问题,邓小平曾反复强调。他认为民主集中制是最便利的、最合理的制度,是我们的根本制度,这个制度不要丢。他说:“我们总有一天要找机会把这个问题表述清楚。不管怎么样,要树立一个观念,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因为只有很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才容易形成一个良好的政治局面,即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个人心情舒畅又生动活泼,真正实现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避免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朝令夕改或换一茬领导变一套政策;才能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这也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核心内容。

三是靠完善的制度保证优良作风的培育与传承。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表现在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党取得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前提。今天,如何把党的优良作风很好地传承下去,个人因素、作风整顿不可或缺,但制度却是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它在其中起着导向作用。事实表明,有一个科学的制度作保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等作风才能得到很好传承,一些适应发展要求的新的作风才能尽快培育起来,反之,党内就容易出现思想僵化、不思进取、没有担当精神和拼搏精神、官僚主义、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问题。

四是靠完善的制度保证政治清明。腐败问题是个全球性问题,它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治理的艰巨性等特点。总结中外执政党反腐败经验教训,可以看出,它关系政党的生死存亡,所以是执政党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建设也由最初的三大建设发展到五大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其中包含着制度建设因素,比如注重预防、治本、坚决惩治腐败,都离不开制度来规范和保证。因此,只有走制度、法治之路,才能整合好各方面力量,使广大党员、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真正实现有效预防腐败和坚决惩治腐败的有机统一。

党的“五大建设”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它们共同构成“五位一体”党建工作新格局。其中制度建设是根本建设,它更带有刚性。

(二)党的制度建设是赶考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

赶考精神作为一种执政精神,它包含执政的全部要素,而制度建设是其中之一。

一是伟大的事业培育了伟大精神。在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历史上,先后培育出了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赶考精神等一系列精神,其中西柏坡精神与赶考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柏坡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一种革命精神,是对此前各个历史时期革命精神的传承,同时又蕴含诸多执政因子,它在党的建设进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中“两个务必”是西柏坡精神的核心。

赶考精神体现的是一种执政精神,是在执政理念指导下所进行的赶考实践。在执政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对“赶考”的认识越来越深刻,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执政精神,即赶考精神。

西柏坡精神与赶考精神之间是源和流的关系。前者是后者产生与形成的强大理论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升华。赶考精神虽然是对西柏坡精神的继承和发展,但又具有强烈的时代特色和针对性。它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是其它精神无法比拟的,是当今时代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是中国共产党乃至整个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二是赶考精神蕴含着制度建设因素。赶考精神作为党的精神,其内涵十分丰富。主要包括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廉政勤政、永不懈怠,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其核心就是执政、长期执政、长期执好政,这是贯穿赶考精神的一条主线。围绕这一核心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这些成熟的执政经验大多已经升华为党的制度,成为全党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行为规范。由此也就不难理解,赶考精神包含党的制度建设要素。

二、赶考进程中党向人民递交的制度建设答卷

中国共产党95年发展历程特别是60多年执政生涯中,为了向人民递交优异考试成绩作出了巨大努力,党的制度建设答卷也是成绩斐然。它为党的建设现代化,为落实“四个全面”,为实现伟大民族中国梦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建国前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

从中国共产党历史来看,对党的制度建设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制度建设实践随着这种认识不断深化,制度建设理论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

一是从党的成立到遵义会议前。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萌芽和初步形成时期。此阶段党的制度建设虽然尚处于萌芽时期,党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也不足,更没有具体的操作规则,但模仿苏联建党的经验制定了党章。从二大到六大,历次党章制定与修改都对民主集中制有明确要求。

二是从遵义会议到新中国的成立。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形成时期。其一,六届六中全会的制度安排。1938年9月,党在延安召开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结构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文件,强调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及各级党委、党部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纪律。其二,七大党章的规定。1945年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提出的“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意见写进了党章。其三,西柏坡时期的制度建设成就。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全面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围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从九月会议制定的请示报告制度、全委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到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六条规定”,成为约束全党行为、保证解放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重要基础和保证。特别是“六条规定”既是为中国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做的制度安排,又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出台的“八项规定”的制度源头。可以说,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有了实质性进展,成为执政后党的制度建设的基石。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从思想到行动越来越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党的民主集中制更加完善。在此基础上,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具体的工作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为执政后党的制度建设构建了一个很好的框架,制度落实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二)建国后的制度建设实践

一是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是党的制度建设曲折发展时期。八大前后,党的制度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比如,丰富了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坚决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初步提出了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出台了《中央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决定》《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等一系列规定,建立并初步完善了党的组织、监督制度。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毛泽东强调必须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必须恢复正常的民主生活制度;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有计划地交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决定》,初步建立了干部交流制度。“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制度建设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这一时期的制度建设答卷虽然有不尽人意之处,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不改,所以仍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这些实践与探索为改革开放后党的制度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并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是改革开放至今。这是党的制度建设得以恢复、发展及创新时期。改革开放以后,在恢复已有的成型的、合理的党的制度的同时,加大了制度建设步伐。根据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重要战略构想,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十七大报告提出党的“五大建设”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十八大把“五大建设”中的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排序做了调整,这种调整使得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定位更加明晰。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迈入快车道。清理已有的、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同时完善修订已有的、制定新的法规制度,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制度建设成绩极佳,得到了全党及全国人民的认可与好评。从2012年出台的“八项规定”,2013年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2013年中央颁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度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2014年中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并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到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党的制度建设方面可谓成果显著。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源于十八大之后出台的第一个党内新法规,也就是“八项规定”,这是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递交的党内制度建设的第一份成绩单。正是这样一份成绩单,给了全党全体人民信心与决心,才使我们这个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好成绩。它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赶考精神的内涵。

从党的“三大建设”,到党的“五大建设”,说明我们党真正实现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角色转换,也说明我们党对制度建设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

三、赶考无止境,党的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

自当年毛泽东同志在西柏坡提出“进京赶考”至今,近70年过去了。中国共产党人进城之后,正式走上了“赶考”之路。60多年后,面对历史和未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前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再次提出这一问题,他强调: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正在征程中。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所有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

(一)培育制度意识和制度权威意识

制度意识、制度权威意识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较强的制度意识和制度权威意识,执行制度的行为才更具有自觉性和相对稳定性。培育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制度权威意识,离不开教育引导,离不开对不守规矩者的认真查处。因此,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教育、激励、惩戒以及形象塑造、整合凝聚作用,逐渐培养和强化党员的制度意识和制度权威意识,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树立起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良好习惯。只有培育起这“两种意识”,党员才能具有坚决地遵守制度规定的自觉性,否则,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纸空文,发挥不出它应有的效用。

(二)加快制度体系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党及其成员的政治活动和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而内部法规制度健全与否是政党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就党的制度建设来讲,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为每一个制度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彼此照应、相互衔接的,因此,只有针对党内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还要吸收借鉴世界其他政党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快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步伐,让组织中的每个人都了然“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才能牛栏关住猫,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制度面前无例外

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要想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内各项建设的始终,着力点在于制度的执行,也就是制度的监督检查与落实。因此,制度具有刚性约束作用,一旦制定,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坚决遵守并无条件服从,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制裁,领导干部也一样。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制度,要成为遵守制度的模范。只有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出榜样,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时就曾经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论断,说明了制度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唯有答好制度建设这张考卷,才能让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责编:秦华、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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