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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三项机制” 推进“追赶超越”

陕西省柞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胡大志

2017年03月31日16: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贯彻落实陕西省委“三项机制”,是全省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干部工作的总遵循、总导向。作为执行主体的组织部门,如何让“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与服务大局“无缝对接”,是干部管理工作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柞水县不断创新举措,规范操作程序,突出细化落小,在实践运用中,探索出了为能者创业架起“风向标”、为错者容错吃了“定心丸”、为庸者不为戴上“紧箍咒”的有效途径,走出了一条催生追赶超越“精气神”的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新路子,为实现“三个柞水”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创新“三项重奖”,架设能者干事“风向标”。柞水县委书记陈璇在干部会上多次强调,“要养好鼓励激励这个‘发动机’、用活容错纠错这个‘方向盘’、用准能上能下这个‘变速器’,真正让能者有位、庸者让位,切实营造‘绿水青山’的政治生态”。经过探究析理,柞水创新推行“三项重奖”机制,定好“追赶超越”赏罚令,让干得好的得奖励、受重用。一是精神上重奖添“劲头”。有位哲人说“德行之力,十倍于身体之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人先进总是单枪匹马,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柞水县每年对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前3名的单位,授予“重大项目建设考核先进单位”,对各类单项工作排名第一位的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对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贡献的干部通报表彰,树立了一大批典型和标杆。在县镇换届以来,对59名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推荐45名为市县党代表,13名当选新一届县委委员、1名候补委员,带动了追赶超越“人人思齐”的新局面蔚然成风。二是经济上重奖得“甜头”。以市考任务、项目建设、美丽乡村、脱贫攻坚为重点,每年年终考核实行县级领导、部门负责人、一般干部按照1:3:6的责任比例“同奖同罚”,对市考加分指标每超1分、全市第一名的分别奖1.5万元、5000元,对县定重点工作考核为优秀、优良等次的分别奖3000元、2000元,对重点工作阶段考核获得单项工作考评第一名的奖1000元,对末位者处罚500元,考评大会现场兑现奖惩。三是政治上重奖有“奔头”。按照设置指标“精准精细”原则,果断删减约束性不强的“软指标”,增加重点工作赋分权重“硬指标”,对在美丽柞水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干部,或者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且近三个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两年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今年以来,结合镇办换届,提拔了6名排名靠前的干部,有21名在脱贫攻坚战中业绩突出的驻村“第一书记”被提拔重用,优先将工作实绩突出的1名村干部、4名大学生村官、6名镇办事业编制人员提拔为镇办党政班子成员,真正让有为者人生出彩。

落实“三大优先”,巧做错者纠错“定心丸”。严格“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落实“三大优先”办法,为锐意改革、先行先试出现失误的干部“保驾护航”。一是“开绿灯”以实干者优先。创新实行容错受理通知书、容错认定意见书和集体研判等方法,对容错工作“申请、核实、认定、报备”等程序进行具体化,明确受理部门职责、时限要求和复杂情形处理办法,为善啃硬骨、敢涉险滩的干部买一份“意外保险”,不断激励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放开手脚履职尽责、甩开膀子干事创业。二是“兜住底”以担当者优先。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认定纠错结果、进行分类处置“五条措施”,厘清失职与失误、敢做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线,为担当者“兜住底”。2014年1月,柞水南线一名副镇长米某,因火源监控责任措施不到位,受到处分,依据今年6月份班子研判结果,平级重用担任镇党委副书记;2014年4月,柞水北线一名副镇长石某因“对违规建设行为监管不到位”,受到处分,但石某并未因此消沉,毅然投身重点项目建设、信访等工作,今年换届被提拔为主任科员。三是“筑防线”以创业者优先。采取“实行跟踪管理、进行谈心谈话、建立特别档案”三项措施,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干部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批评教育、纠正错误,坚决防止容错的“豁免权”成为部分干部犯错免责的“挡箭牌”,让干部既“胆子大”又“步子稳”,为锐意进取者“筑防线”。

强化“三个从严”,戴牢庸者不为“紧箍咒”。采取“三个从严”措施,动真格看实效,让干部“下”得服气,“上”得硬气。一是从严划定“标尺”。创新推行科级干部量化考核排名办法,重点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市考县任务、表彰奖励加分、创建任务、美丽柞水建设等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人,特别是将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分为三大类,考核结果按“一把手”80%、其他副科干部70%的比例折算,记入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破解了以往只重主要领导而忽略副职担当约束不足的问题。同时,对思想政治不过硬、为官不为情节较重、重点工作履职不到位、测评排名靠后、道德品行表现差等不良表现,细化为3个方面30类情形,增加省、市下达的相关创建任务,未按期完成创建任务进行调整的情形,列出负面清单,划出 “下”的红线,明确 “下”的程序,让“软指标”变成简便易行的“硬杠杠”。今年以来,已适时调整“下”的干部14名。二是从严设置“栅栏”。规定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指标的单位,在全省、全市连续三年退位幅度较大,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情形;依据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结果,增加对一年内连续两次被上级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进行调整的情形;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增加对省、市、县明确要求限期整改未到位进行调整的情形;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增加在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年内连续两次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或组织部门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进行调整的情形,做到调整时有的放矢。今年以来,已降职降级处理调整2名,工作不力改非3名,免职调离原岗位调整2名。三是从严督查“杀手锏”。结合“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成立4个督导督查组,不断加大惩处和暗访力度。目前,已处罚未完成市考年度指标的干部27人,对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实行末位淘汰,真正使“三项机制”成为庸者不为的“杀手锏”,让好制度在实现“追赶超越”中彰显刚性威力。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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