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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做违反规矩的“英雄汉”

2017年03月27日09: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荀子·礼论》有曰:“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 规矩,本义为圆规和角尺,是校正圆形、方形的两种工具。现在多用来比喻标准法度。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圆规尺子真正设置好了,就有了方圆的清晰标准,就不能再用方圆来搞蒙骗。引申来说意思就是,有了行为标准和规范,就一定按标准、规范来执行,去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讲纪律、守规矩。党员干部的规矩就是章程、纪律、法制、规定等。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规矩”。规矩是做人做事的规范、为官从政的底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树强规矩意识,带头守规矩,莫当违反规矩的“英雄”、“好汉”。

“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是习近平2013年7月7日在中央军委召开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讲的一句话,旨在告诫全党同志自觉按原则从事、按规矩办事。有规矩,方能定方圆、成方圆。如果目无规矩,把规矩当作“稻草人”、“墙上画”,则再多的规矩也形同虚设。明代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为官时就是“守规用矩”的典范。其在《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意思是说,为管理天下事制定法令并不难,难得是真正执行到底;倾听民声也不难,难的是让民众意见产生实际效果。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来看,张居正这一言语对今天的党员干部来说,有着积极的教育和启发作用,值得我们深思。

反观当下,一些地方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等“规矩”就守的不够严,不够牢,甚至视规矩如儿戏,乱张口、乱伸手、乱承诺等现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不民主、不请示、不报告的问题反复强调,置若罔闻;欺骗组织、蒙骗领导、哄骗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屡教不改等等,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规矩”。纪律松弛、规矩失守,造成的后果是消极的、恶劣的,是对政治生态的严重“污染”,对群众路线的恣意“践踏”。

党员干部必须守规矩,必须是遵规守矩的带头人、示范者。守不住规矩就会“越轨”,就会“踩雷”,就会成为“反面教材”。纵观古今中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多数党员的干部的违纪违法,走向犯罪道路都是从破坏纪律、践踏规矩开始的。在权、钱、色、利的诱惑下,“模糊”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终在纪律面前“栽跟头”,被规矩警绳所“约束”。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有“权力”、有“权威”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规矩意识牢记心头,作为自己从政为官的“必修课”、“座右铭”,时时刻刻警示自己不越轨、不触雷、不踩线,清清白白为政、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用“三严三实”坐标定位,做遵守规矩的“平凡人”,干事创业的“英雄汉”。

( 陈常国)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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