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军
2017年10月06日15:1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最近,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多名领导干部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北京市密云区委党校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相关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早在2013年年底,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近年来,许多地方和部门陆续推出升级版的“禁酒令”,对时间场合、饮品种类等多个方面的限制进行了升级。例如,从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扩大到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得饮酒;除外事、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饮酒外,到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从不得提供高档酒水,严格为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或任何酒类。
针对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以接受商务宴请为名规避纪律规定的问题,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在有关通报中强调,“严禁党政机关的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严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商务接待名义宴请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这为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堵住制度漏洞提供了方向。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各地“禁酒令”的陆续颁布和实施,公务接待发生了显著变化。干部们摆脱了束缚,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调研、思考了。出台禁令只是第一步,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最终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作者单位澧县公安局纪检组)
党员领导干部注意!中纪委通报过的这些“高档消费”不能碰 “高档”一词经常出现在中央和地方纪检部门的禁令中,那么如何认定“高档”呢?国庆中秋将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推出“敲响节假日廉政警钟”系列策划,本期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过的违纪典型问题中,梳理出哪些“高档消费”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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