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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打造民生检察

2017年06月20日14:40    来源:人民网

近年来,福建泰宁县检察院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领域,多措并举,倾力打造民生检察,在挂村驻点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打击恶意欠薪维护农民工权益、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等领域,切实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称赞,得到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群众,知民情,察民意

一是聆听“第一声音”,准确把握社情民意。为更好的疏导化解矛盾,缩短检群关系,提升执法满意度,县院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以大田和下渠两个乡镇为试点,分5个工作小组进入19个行政村开展了旨在向基层群众了解民情,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大走访活动,为了巩固走访效果,每半年对干警走访情况进行回访,对办结的重大案件进行回访,对走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妥善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是否有所改善进行回访;开展“五访五帮五促”活动,由检察长带队,深入派出所、烟草站及司法所等单位,鑫兴木业、明阳合金、大峡谷工艺品等公司,与单位、企业负责人座谈,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和要求。

二是深入“第一现场”,妥善解决群众问题。依托乡镇检察联络室、流动工作组、驻村工作队打造联系群众平台,出台《关于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大田、新桥、朱口、大龙等乡镇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5个、检察联络点6个,并聘任检察联络员,设置检察信箱;将干警分成5个小组,定期到各个乡镇进行流动服务,举办普法宣传、法制宣讲活动;县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成立扶贫驻村工作队,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抓住“第一时间”,快速办理民生诉求。 实行“预约接访”制度,将检察长、分管领导以及科室负责人的姓名、工作职责以及擅长的业务输入控申大厅的电子触摸屏,来访群众可以根据自身的诉求自行选择接访人员;建立“解决合理诉求”的接访机制,转变以往“息诉罢访”为目的的接访机制,对信访案件多办少转,达到案结事了,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次,其中来信28件,来访13件,均得到妥善处理;每年重新编排《检察长接待来访日程表》,共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46次,接待来访群众102人次,为123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批办各类信件18件。

二、立足职能,护民权、保民利

一是严厉打击“两个专项”刑事犯罪。县院整合利用多种监督资源,开展全面检查监督,通过走访督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关注新闻网络媒体等方式,全面收集监督案件线索,努力实现第一时间掌握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与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信息,为专项监督活动夯实基础。在国家环境保护部、高检院等12家单位支持举办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该院“以‘法律之手’守护泰宁旅游生态环境”荣获优秀事例奖。积极参与“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公安局、食药监局等多个部门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排查,共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30件,无证经营19件,为在校师生们创造了安全放心的学习环境。

二是重点惩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与县法院、银行、移动公司等单位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采取措施强化防范、打击和宣传力度,遏制电信诈骗犯罪蔓延。对电信诈骗、利用网络非法集资犯罪,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取证、落实业务骨干专办等措施,就高不就低,就严不就宽,依法及时快捕快诉,共办理电信诈骗案5件15人。

三是着力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密切跟踪监督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依法查办惠农资金管理,聚焦民生热点,重点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使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扎实开展“生猪养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打击活动,梳理收集线索,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4件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特大诈骗案1件2人。在积极履行自侦职能外,还深入重点乡村、案件高发地区协助基层党委、政府抓好镇、村、组干部正确用好手中权力。结合查办案件,开展系统预防和定点预防,开展预防咨询152次,开展行预防警示教育40次,开展预防调查8次,提出预防专项报告2件,发送年度报告2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63次,有效保障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创新机制,解民忧、惠民生

一是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形式政策,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机制,把化解矛盾落实到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实施办法》,对刑事和解的适用案件、程序和效力均作了详细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刑事和解与民事调解衔接办法》,引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刑事和解。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运用该机制依法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23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1件,对11人依法不起诉,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和刑事案件移交办法》。每季召开情况通报会,运用《检察建议》法律手段,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专项执法监督。会同县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建成并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接入率达100%,促进解决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积极开展“刑事类案件预防”,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常见危害民生的犯罪类型,开展刑事类案预防活动,实现刑事检察工作由“单纯打击”向“打防并举”转变,由“检察预防”向“社会预防”转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较少刑事犯罪的发生。

三是建立在押人员管理教育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在押人员家访亲友规劝实施办法》,设立举报信箱,实行检察官每周约谈制度,最大限度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在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每周对社区矫正人员当面宣告,进行教育。创新管理手段,温情执法,增强执法透明度,增强民众的知情权。共对9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宣告教育,无一人再重新犯罪。

四、注重效果,抒民怨、赢民心

一是参与解决欠薪纠纷。开展以“爱民月—情系农民工”为主题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与县法院、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共同调解欠薪纠纷,依法提前介入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摸底排查丹霞美地工程、天行健工地等40余个项目,走访约谈企业负责人20余人次,为1700余名农民工讨回2000余万元工资,并立案监督一起涉案金额110万元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案件。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注重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加强与县司法局、法院和社会各界组织的协作,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特殊群体的司法帮助,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文明进步,两年来县院对3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9.1895万元。

三是坚持精准扶贫帮困。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与联系县村两委签订共建协议,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对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争取项目资金等形式,大力支持扶贫联系村帮扶工作,先后为大田乡鱼川村、北斗村贫困户送去34300元慰问金;联系水利局、协调交通局指派技术人员对村中心防洪堤和饮水工程实地勘察,并协调帮困资金58万余元,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四是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组织女干警开展“检察官妈妈”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自“检察官妈妈”队伍成立以来,共帮扶留守儿童20名,开展结对子活动50与次,多次发放书籍、书包等文学用品。

(戴京 阮文清 廖桂花 吴艳琴 )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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