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3日09: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河南嵩县决定将2017年确定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年,研究出台《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落实年的实施意见》,建立各基层党委、县委党建办、县委组织部、县委主要领导四级督导网络,确保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各基层党委落实责任“全面督导”聚合力。要求全县各基层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把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出部署,提出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从严执行有关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抓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做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参与年度考评。
二是县委党建办强化考核“重点督导”增活力。嵩县县委把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强督导指导,县委党建办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落实督导台账》,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跟踪分析,及时掌握落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实施重点督导,并将督查结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县委组织部执纪问责“抽查督导”加压力。县委组织部不定期对下一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行检暗访、抽查,注重发现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不部署、党员干部反映差的基层党组织提出限期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启动执纪问责程序: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的,予以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是县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过问督导”给动力。县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带头参加、深入指导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建联系点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全县县委常委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31个。同时,县委常委、县级领导干部要对各自分包乡镇和党建联系点实行“过问督导”,保证每年深入联系点指导督导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帮助基层党组织查找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理清思路,找准途径,为嵩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年各项制度落实提供保障。
(河南嵩县党建云平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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