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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深化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017年03月01日09: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共建,减层级、强基层、优服务”原则,推进街道社区“去机关化”改革,构建起在党组织引领下,政务服务、社会服务、自治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

一、形成背景

东胜区是鄂尔多斯市经济、科技、文化、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目前辖12个街道,占全市街道总数的46%;共有77个社区,占全市社区总数的35%。2013年以来,东胜区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365精细化服务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东胜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用改革的视角,探索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深化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但在推进过程中发现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街道“机关化”问题。街道内设机构臃肿,街道综合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服务资源和重心离群众还有距离;二是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公共服务运行体系建设还需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社区公共场地配置亟待优化;三是存在社区“行政化”问题。社区行政色彩过浓、工作负担过重、自治功能不强。为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东胜区委在反复探索和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把深化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深化网格化管理,让更多的网格员深入到居民中提供零距离服务。

二、主要做法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改革的意见》,在试点工作运行成功的基础上,在东胜区所有街道全面推行。

(一)街道成立“两中心一平台”。强化街道职能,成立“两中心一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和监督调度信息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提供政务类服务,全面承接和履行政府延伸至街道的公共服务职能及与之相关的事务性工作,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及服务窗口,直接面向居民的服务由原来社区——街道——区直部门三级办理转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受理、一站办结”。社会服务中心主要提供社会类服务,履行服务居民群众、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居民自治职责;网格工作人员变“坐班制”为“入户制”,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楼、巡查到点、覆盖到户”。监督调度信息平台以“大互联、快处置、严考评”为原则,网格员负责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调解矛盾、排查隐患、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及重点监控人群,平台对网格员上报的各类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派遣处置,强化跟踪问效,进行全程监控和科学考核评价。

(二)社区实行“一委一居”。以“党委领导、多元共治、居政互动”为原则,社区实行“一委一居”(社区联合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强化党组织引领下的居民自治。社区联合党委对辖区内地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全责,主要做好推动共驻共建,讨论决定、联合解决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和支持居民自治,同步培育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换届选举产生,每个社区一个,同步建立相应的下属委员会,健全自治体系,完善自治制度,建立“社区诉求由居民表达,社区问题由居民讨论,社区事务由居民决定,社区建设由居民参与”的居民自治机制。

(三)区直部门下沉资源。结合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下沉工作,合理界定区直部门和街道事权划分和专项经费支出责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适合由街道管理的专项经费逐步下放到街道。按照部门下派机构、专业人员、匹配经费、下放审批权等形式,将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审批权、事权以及社会事项下放至街道,下移工作重心,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服务效率。不该由街道社区承担的职能职责不摊派给街道社区。下放到街道的事权、人员、经费、设备等,由街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业务工作由主管部门指导。

三、工作成效

推行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以来,解决了居民“办事找不到门、跑多个部门办事”的尴尬,直接面向居民的服务实现了“一门受理、一站办结”,党员干部与群众在服务中增进了感情,街道社区服务水平得到了普遍认可。

一是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主体作用凸显,服务居民更加便捷。通过转职能、并机构、调关系,促进了资源整合、工作联动,减少了与部门间的推诿扯皮,简化了部门之间的周转程序,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数字城管项目共派遣处置市容市貌、街面秩序、环境卫生等问题51.2万件,街道“两中心一平台”为居民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占73.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8%。比如交通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平均每年为辖区居民办理行政事项2.2万多件,办结率达100%,接待居民5.4万多人次,社会服务中心缴费窗口平均每年缴费500多万元,服务居民达3万多人次。

二是社区服务质量效率明显提高,社会协同参与活力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365精细化服务,吸引了群众、贴近了群众、团结了群众、赢得了群众。通过开展“组团、数字、代办、预约、错时”精细服务,提升了社区工作人员服务居民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亮身份、认岗位、做表率”活动,6000多名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认领服务项目1800多项,为居民办实事15500多件,受益群众达24230多人,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已经孵化的近500家社会组织开展健康养生、就业培训、人才微创业、五点半课堂、心理疏导等服务,实现了群众需求的期望值与社区服务着力点的契合,搭建起党组织、党员干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三是街道社区的职责界定逐渐清晰,居民自治功能不断增强。通过社区减负,促进了社区服务职能的回归。合理界定了区直部门、街道事权划分和专项经费支出责任,对需要取消的社区工作任务、工作机构、开具的工作证明等进行了全面梳理,除自治区精简的项目外,取消了社区与辖区门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网上用工备案及“两网化”管理工作等7个项目,使得社区工作人员有更多精力入网格、访民情、解民忧,成为居民的“代言人”。通过健全小区网格—楼栋—党员—居民四级网络,建立居民议事会、党员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形成了党组织引导、业主委员会主导、楼院门栋长紧密配合的居民自治体系,提高了居民的参与度,增强了居民对社区、小区的认同感、依恋感和归属感。

四、几点启示

推进街道社区体制机制改革,是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益探索,是实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使群众满意、党员满意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有利于增强党和政府与群众的粘合度,提升基层工作的满意度。街道由“二传手”变为面对面为民的“办事大厅”,科室归并,减少了职能交叉与协调损耗,建立了扁平化的服务运行机制;街道干部转变了“机关化”倾向,变身为有专业技能的“服务员”,为居民和辖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有利于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二)发挥基层治理多元主体作用,有利于推进基层治理由“政府大包大揽”到“多元协同共治”的转变。有效统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服务资源,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凸显群众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推进党组织引领下的居民自治,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网格化与信息化的融合,有利于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互动和科学考评机制的建立。以网格为基础,全面系统采集社情民意和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通过信息化手段上报,并运用“大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问题解决、公共服务提供基础信息保证,有利于实现各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科学合理派遣处置和考核评价。

(责编:秦华、乔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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