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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属国企:党组织负责人、董事长全部“一肩挑”

2017年03月01日13:3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党组织负责人、董事长全部“一肩挑”

  2016年底,广东的省属国有企业交了一份“特殊”的年末答卷:全部实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董事长“一肩挑”,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纪委其他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程序进入党委(党组)、纪委班子。这是广东省落实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地落实。

  聚焦国有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全省国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目前所有省属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了集团章程,各地级以上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章程修订工作。省国资委推进各省属企业将党建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并严格审核,在企业改革重组中把党建工作作为必要前提,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加强和体现,并制定实施《省属企业议事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操作规程》,规范党委会、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会的议事决策行为。

  广东切实加强省属企业专职党务队伍建设,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经过分析研判、单位推荐、集中面谈、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省委集中选配了23家省属企业的专职党委副书记。专门举办为期3天的任前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省属企业党建工作介绍等6个专题课程,帮助专职副书记尽快进入角色。目前,各方面对专职副书记的履职情况反映良好。

  各地级市纷纷亮出“实招”,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广州市国资委制定议事决策规范,要求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党委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深圳市规范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程序,22家市直管企业建立了党委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制度,确保企业重大事项经过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再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章程增加党建内容修订指引》,规范国有企业章程修订模板,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山市在成立新公司时,同步组建党组织,注重把懂经营、会管理,化解矛盾、协调关系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支部书记岗位上;实行党委会和董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党委班子3至4名成员进入董事会,占比过半,确保党委对决策、经营的掌控和监督。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国资委开展21家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省属企业的二级企业和各市、县(市、区)国有企业也结合实际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评考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以考核传递压力,以压力落实责任。

(责编:秦华、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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