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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防火墙”阻隔“带病提拔”

深度关注:青海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前移审核关口、强化任前把关

记者 何 聪 王锦涛

2017年02月21日08: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日前,青海印发《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意见》等制度,前移审核关口,强化任前把关,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设置“防火墙”。

实名推荐、差额酝酿,充分接受公示监督

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纳入建议提名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曾有两名乡镇换届人选,因存在与他人打架、个人诚信记录不良等情况,被取消提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资格。

“青海探索干部推荐提名方式,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向组织实名推荐干部办法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昌升说。

海东市在选拔任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采取“五推荐四差额”办法层层筛选干部,防止“带病提拔”。“我们推行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日常考察了解推荐、无任用推荐、干部换届考察推荐和专题调研后备干部相结合的推荐办法,通过相互印证推荐出群众认可度较高、岗位匹配度较高、政治上成熟度较高的干部。”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介绍,海东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全程开展差额酝酿、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和差额上会研究,综合考虑确定人选。通过“五推荐四差额”办法,海东市选拔出105名优秀县处级领导干部进入各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

“规范改进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方式,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对任前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反映,即时受理查处。”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处处长王耀春说。

考察期间,省管某企业中层正职被发现入股投资140万元与他人合伙注册开办企业,违反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职期间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被取消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资格,同时企业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明确规定,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笼统,不便进行初步核实的,可进行谈话、函询或留存处理;反映问题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影响任用的,提请省委常委会复议。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青海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杜捷说。

重点研判拟提拔人选,打造选人识人X光机

干部“生病”,多讳疾忌医,久而小疾养成了大病。这就需要组织人事部门“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坚持“望闻问切”,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识别干部,通过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做足准备。

针对实际,“青海建立了完善的干部监督信息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干部会诊制度和重点人选研判制度。”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伍鸿亮说,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公检法、信访、巡视等部门和机构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及时调查了解,及时谈话或函询;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进行重点研判,党委(党组)书记还要定期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的分析研判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掌握干部情况。

省直机关某厅正处级领导干部,因未报告本人名下一套160余平方米房产,且个人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三龄两历”重要信息涂改的情况,被取消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资格。

某县一名县委班子成员因违反当时计划生育政策,且隐瞒不报,被取消提任该县班子正职资格……海南藏族自治州全面实行纪委、检察、信访、审计、计生5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对全州10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约谈,其中3名考察对象被取消提任资格。

西宁市开展多次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了多个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建立信息分类台账,将工作不上心、有不良嗜好、群众影响差的干部排除出提任人选,对存在瞒报房产、股票(期货)、投资办企业等情况的3名干部暂缓提拔任用、5人诫勉谈话、91人进行批评教育。考核评价科学化、让“带病”干部瞒不住,西宁对全市723名县级干部进行了测评,还对31名干部进行“二次甄别考察”,经过分析研判,对其中13名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打造准确选人识人的X光机,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决刷新吏治,发现、使用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青海还建立干部综合分析制度,定期结合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对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提出相关措施。”伍鸿亮说。

凡“带病提拔”,将全程倒查追责

凡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将对干部选任过程进行倒查,甄别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将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选人用人工作中,“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同在拟提拔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上签字。”杜捷说,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拟提拔人选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须及时调查核实,并提出结论性意见,“为的是将正确用人导向落到实处,真正培养、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青海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二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干部选任过程中需要审核、核查及报告的事项再次进行了明确。”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谢宏敏说,审核拟调整任用人选任职资格、干部人事档案、拟任职单位职数空缺情况,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有关问题信访举报,报告拟提拔人选廉政情况和干部推荐考察情况。在去年的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中,全省组织人事部门先后对350名市州级换届提名人选、1175名县(市、区)级换届提名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核查比对和认真审核,因未如实报告、档案存疑等原因取消提拔资格7人,对收到的涉及换届人选的50件信访举报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反映问题部分属实5件,4人提任资格被取消,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组织人事部门担负选人用人的直接责任,必须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好动议提名关、资格条件关、考察考核关和程序步骤关,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胡昌升说。

《 人民日报 》( 2017年02月21日 18 版)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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