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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每月“固定党日”制度

2017年02月20日16: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突出“三定三破”

成都市建立每月“固定党日”制度

成都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探索建立每月“固定党日”制度,着力破解当前基层组织中普遍存在的组织生活落实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运行,确保组织活动时间,切实将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具体做到“三定三破”。

一是固定“活动时间”,破解党的组织活动“时间难保证”“计划性不强”等问题。根据“三会一课”有关规定,党支部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体活动。但在具体执行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业务工作挤占组织活动时间”“想起来就过一过、忙起来就拖一拖”甚至“搞形式、走过场”“以突击代替经常”“以填写簿册代替集体活动”等现象,对党内生活的安排缺乏刚性约束,随意性较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规定以党(总)支部为单位,每月确定一天为“固定党日”,组织所属党员开展党的组织活动,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要求基层党委统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固定党日”设置,尽量做到时间安排相对一致,便于统一营造党日氛围、组织集体活动、安排业务工作。以刚性的制度规定,为党的组织活动争取宝贵的时间资源,确保学有计划安排、行有制度依据、抓有具体载体。

二是划定“活动内容”,破解党的组织活动“学习内容宽泛”“实践方式走样”等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混淆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常常用业务知识学习代替党的知识学习;有的党内生活“庸俗化”,老好人思想严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讲客观,汇报思想就是唱高调;有的开展党内生活不严肃,随意搞变通,甚至在组织活动时间开展文娱活动等等,导致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的组织生活长期在较低水平徘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规定每月“固定党日”的活动内容应结合“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定期集中学习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统筹安排,重点围绕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健康思想交锋、落实专题教育安排等四个方面展开。在学习内容上,突出在党言党,重点加强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经典文献、党的历史、先辈先进等的学习和对反面典型的反思,明确要求“不能以业务学习代替党的知识学习”。在实践方式上,突出亮明身份,重点是结合“走基层”“双报到”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美丽成都·党员示范行动”“党员义工日”“党建+社工”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党员良好形象,体现党员崇高价值。在主题确定上,规定每年“七·一”前的一次“固定党日”,要突出“纪念建党”“在党信党、在党爱党”主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重温活动,通过必要的形式营造“仪式感”,不断增强党员同志对党的情感认同、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

三是制定“配套制度”,破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等问题。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和单位落实要求、推动工作,常常轰轰烈烈开场、悄无声息收场,虎头蛇尾、收效甚微;有的基层党组织在规范组织生活方面创造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做法,但常常坚持在一时、停留在文字,没有很好地固化和落实下来;有的甚至在落实上级要求上“打折扣”,合意地就执行,不合意地就选择性遗忘,犹疑观望、软磨硬拖,变相拒绝执行。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明确划分了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责任,要求将执行“固定党日”制度的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紧压实地方党委组织领导责任、基层党委直接指导责任和党支部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党日活动预告制度”,提前将活动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建立“督查情况公示制度”,对现场查看、会场监督、影音资料查看等情况,以文件、专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建立“考勤结果运用制度”,将参加“固定党日”活动情况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固定党日”制度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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