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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思维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016年12月29日10: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当前,检察机关面临在社会转型时期和发展关键阶段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法律监督等繁重任务,要积极稳妥地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贯彻实施“五大发展理念”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必须牢牢抓住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不放松,这既是长期任务,又是当务之急。可以说,时移而势殊、道远而任重,变化的世情、国情、社情给检察机关建设和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课题,现在检察机关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显得使命崇高,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各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切实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检察人才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他强调:“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加强法治人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法治人才建设的任务要求,为我们抓好检察人才建设指明了方向。现在,各级对人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抓人才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比如,有的把人才建设当作一般性工作,没有真正作为战略任务来看、摆到战略地位来抓;有的缺乏刻不容缓的紧迫感,不紧不慢,喊多做少,缺乏抓落实的具体措施;有的目光短视、思路狭窄,只顾眼前,不看长远,对人才建设抓到哪里算哪里、抓成啥样是啥样;还有的把抓人才建设仅仅看作是政治机关的事、业务部门的事,没有形成整体合力,等等。因此,我们一定要用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在人才建设上保持更加清醒的头脑。

1、抓好检察人才建设是履行好职能使命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政法机关建设作出过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2016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这些重要指示,是习近平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述了国际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指明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地位重要,使命光荣。当前,检察工作正处在使命任务深度拓展期和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期,履行好职能使命,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无论是搞好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是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新型检察人才作支撑。只有抓好人才建设,大幅度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忠实履行职能使命才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各级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履职尽责的高度,以“行今日之举,望百世之利”的长远眼光和前瞻思维,实而又实、驰而不息地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2、抓好人才建设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迫切需要。“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检察人才,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这一改革的重要保证。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国建设发展稳定遇到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要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我国和平发展战略目标,就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重中之重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不适应、不符合,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以及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诸多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最关键的是抓好检察人才建设;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最紧迫的是解决好检察人才“短板”问题;有许多需要破解的难题,但最难的还是提高人才素质能力问题。只有紧紧扭住人才建设不放松,尽快把人才建设搞上去,才能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搭建更好平台、提供有力支撑。

3、抓好人才建设是加强党组织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强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同志非常鲜明地指出:“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他还强调:“要树立正确人才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又重申:“党和人民事业要不断发展,就要把各方面人才更好使用起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引进、保障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坚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为动力,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经受“四大考验”、防止“四大危险”,这些都与检察人才建设密切相连。只有下大力提高干警各方面素质能力,使他们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法治人才,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有坚实的基础。

总之,各级要深刻认识检察人才建设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人才是兴检建检之本、人才是最重要检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以很强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战略眼光,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作风,切实把检察人才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来。

二、要围绕提高质量效益,以求真务实精神解决好影响检察人才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从人才建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一整套切实管用的改革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人才建设的基本遵循。当前,随着

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建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大力加强人才建设,必须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深刻内涵,牢固确立《意见》在检察人才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用《意见》统揽、指导人才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人才建设正确方向;必须紧紧围绕提高质量和效益这个核心,努力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

1、严把“入口关”,着力提高人才成长的起点。加强人才建设,必须从源头抓起。一是严格招录标准,把真正优秀的院校学生招进来。着眼检察工作法治化需求和特殊岗位专业化需求,从严把握招录应届毕业大学生专业和条件,着重招录重点院校法学专业学历层次较高、政治信念坚定、热爱检察工作的优秀大学生,为他们入检后尽快适应工作和今后成长成才奠定基础。二是严格选调标准,把真正优秀的社会人才调进来。调整人才遴选视角,扩大人才遴选范围,不折不扣地按照检察机关选调干部条件、标准和程序,面向社会和基层院公开选拔所需人才,及时补充岗位空缺,解决人才队伍结构、成分不够合理等问题。三是严格接收标准,把真正优秀的军转干部接进来。接收军转干部既是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在依据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考试成绩的同时,重点考察相关专业技能和潜在素质,综合考虑职务年龄因素,既注重他们的第一任职需要,还要注重他们的长远发展,使接收进来的军转干部在较短时间内就能熟悉情况、派上用场,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冲得上去、发挥作用。

2、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下功夫抓好在职培训。工作岗位是最好的锻炼平台,也是培养人才的最好课堂。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抓人才培养时,眼睛只盯住送学深造、集中培训等,不重视在实践锻炼中磨练干警意志、在岗位平台上增长干警才干,对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传统性练兵活动兴趣不高、逐渐淡化,对新媒体教学、大数据运用等创新性练兵手段研究不够、被动应付。因此,出现人才培养质量效能不强、人才数量和储备不足等问题。应该看到,现在学知识、长才干、求发展已经成为检察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的最大需求。同时,司法体制改革既为人才成长提供了广阔天地,也为人才培养释放了无限动能。搞好检察干警在职学习,关键要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要牢固树立人才兴检思想,善于抢抓机遇、抢占至高点,进一步拓宽视野、找准抓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急需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紧扣履职尽责这个主题,紧贴司法改革这个实际,特别是要适应建立司法责任体系、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加强检察专业化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司法办案监督制约体系、优化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等要求,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不同职责定位和专业化需求,遵循序列管理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搞好分级培训,加强分类指导,掀起群众性学习成才活动高潮,切实做到司法体制改革怎样深化,干警就怎样练;履行职责需要什么,干警就练什么。要针对高层次检察人才总量不多、检察技术人员储备不足等实际,充分挖掘现有培训潜能,适切创新人才培养路径,打破一些按部就班,废除一些条条框框,创造一些管用办法,一切为着多出人才,一切为着提高检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倡导和支持干警立足本职参加继续教育、进行学历升级,努力形成人人都在学习之中、人人不断学有所获、人人竞相学习成才的生动局面。要在保护好官兵学习热情的同时,教育引导干警坚持以检为主学,围绕使命任务学,紧贴中心工作学,瞄准职责要求学,真正做到真学真有用、真学真提高。对于学习成效明显、业务提高较快,或在科技强检和技术革新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3、进一步加大干警交流力度,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交流任职是培养锻炼人才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级抓检察干警交流任职力度逐步加大,不论是领导重视程度,还是交流范围数量,都有明显进步。但从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看,培养性交流路子还没有完全走开,“一个岗位干到底,一个单位干到退”和“素质单一、复合不了”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造成一些干警素质出现“短板”、经历存在“瘸腿”。主要表现在:视野不够开阔、大局观念不强,遇事缺少静气、不能独当一面,只重分管业务工作、不重思想政治建设,只会抓任务管眼前、不会打基础谋长远,甚至出现“一个岗位干下去还能凑合、换个岗位工作就拿不下来”等情况,直接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和工作创新发展。因此,各级要确立“交流就是培养”的理念,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本着“一般在各自类别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跨类别交流”的原则,进一步走开机关与基层、上级院与下级院、同级院之间干部交流路子,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那些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干警,在不同单位、不同岗位进行交流任职,切实抓好培养提高工作,促进检力资源优化配置和队伍结构科学合理。比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体现检察人员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的政策导向,那么干警交流就要坚持基层优先、瞄准基层流向,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活力。要依托上挂锻炼、援疆援藏等平台,定期输送干警到上级机关见世面、学经验,到艰苦地区练作风、接地气。要抓住执行重大任务、查办大案要案等时机,注重在任务中摔打锻炼干警,全面培养他们的坚定政治信仰、严明纪律观念、顽强战斗作风和过硬业务素质。

4、坚持吸纳和保留并重,促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强人才建设,壮大人才队伍,必须高度重视做好人才、智力的吸纳引进工作。这是一条投入少、见效快、解决人才急需矛盾的重要途径。各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根据任务需要,着眼长远建设,积极克服困难,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相关机构和部门抢挖、在系统内部择优选调等办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吸纳引进所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加人才储备数量。对于有些紧缺人才,可本着“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原则,实行聘用或聘请兼职。要在做好引进人才工作的同时,注重保留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支撑作用。现在,由于受待遇条件、工作压力、外界诱惑等因素影响,一方面优秀人才引进难;另一方面有些高层次人才又保留难。尤其是最近几年,检察人才流失问题越来越突出,虽然数量不大,但影响队伍稳定。留不住人才、用不好人才,就会迟滞强检兴检步伐。为此,各级要把保留好现有优秀人才与吸纳引进人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要认真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的良好氛围,积极为各类人才成就事业提供条件、搭建平台,创造有利于保留人才的“软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多为干警想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是在干警罹患疾病、事业受挫、家庭变故、突遇天灾时,该组织出面的要出面,该领导说话的要说话,该帮扶救济的要救济,使他们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大家庭”的温暖。要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机遇窗口”,加强职业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教育,引导大家正确对待事业选择,正确对待利益得失,正确对待个人问题,不忘初心,安心工作,抵挡住各种诱惑,经得起各种考验,切实从情感上、政策上、工作上、待遇上关注和扶持人才,使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

5、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人才成长环境。“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用人导向,不仅关系到干警个人前途和成长进步,更关系到一个单位政治生态和长远发展。习近平曾指出:“选人用人要树立正确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干、注重群众公认的导向。”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抓到深处、落到实处,就必须用坚强的党性原则和过硬的思想作风,去涵养爱才之心、识才之眼、容才之量、用才之能,坚持把人才用当适任、用当其时、用当尽才,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突出对党忠诚的要求,坚持从政治上考察和使用干部,坚决选用那些忠于党、靠得住的干警,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站得稳政治立场、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可靠人手里。要突出个人干净的要求,突出廉洁自律要求,坚持选用品行端、形象好的干部,多用靠得住的干警、口碑好的干警、严于律己的干警。要突出敢于担当的要求,把目光聚焦到那些具有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激情韧劲,积极破解深化司法改革中的矛盾困难,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干警;聚焦到那些具有强烈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惧风险、敢于创新的干警;聚焦到那些具有实事求是作风,注重实干、注重实效的干警。要严格按政策规矩办事,不搞亲亲疏疏,不搞小圈子,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作交易,以客观公正地识人察人保证公道正派,以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保证公道正派。要坚持事业取人,健全检察官定期晋升、择优选升和特别选升机制,探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求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建立不合格检察官退出机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以科学岗位分类为基础的各类人员考核办法,为选人用人提供刚性标准和规范依据,确实把那些平时过得硬、重大任务面前冲得上的干警考核准、选出来,用到关键岗位上。要厚植创新沃土,牢牢把握人才这个核心要素和第一资源,紧紧围绕建检强检抓人才工作创新,着力破解制约人才建设整体推进的矛盾问题,完善以创为先、以创为荣、以创为重的制度导向。尤其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考察人才素质时,应着重考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平时检查工作时,应着重看是否有创新举措;实施奖惩时,应将创新成果作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从而,激发人才创新热情,助推人才创新冒尖。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干事创业需要无私无畏的胆识,也需要容错改错的氛围。要宽容人才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匡扶人才在校偏纠错中建功立业,实实在在地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察人才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实施人才强检,加速人才培养步伐,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要把人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精准落实,不断推进人才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一是要形成抓人才建设的合力。人才建设不是哪一级机关、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而是各级机关、各个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人才建设的各项工作统起来,把抓人才建设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慧眼识才、真诚爱才、精心育才,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政治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谋划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的作用,真正肩负起指导和协调责任。要注意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广泛宣传人才建设先进单位和学习成才先进个人的事迹,努力形成育才有功、成才光荣的清风正气。

二是要坚持依法加强人才建设。人才工作的活力取决于体制和机制。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依靠法规制度推进人才建设,在人才的考核选拔、交流任职、吸纳引进、培养提高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人才队伍建设。但也要看到,目前政策制度不够完善和执行政策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一方面要积极适应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着眼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不断完善政策规定,逐步建立起体现上级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培养机制、调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人才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法规制度。法规制度重在落实,落实贵在严格。各级要进一步强化法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把贯彻落实政策法规作为人才建设的基本依据和经常性任务,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变通、任意取舍、有始无终等问题,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好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要以正确政绩观抓人才建设。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建设既是紧迫课题,又是战略任务。各级一定要有战略意识、战略眼光,切实把人才建设作为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绝不能因人才建设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而不重视或放松这项工作;绝不能只抓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不注重在培养人、提高人上下功夫。各级领导要在思想上十分明确,抓人才就是抓根本,抓人才就是抓检力。一个单位最大的财富是拥有一批人才,一任领导最大的政绩是培养出一批人才。以正确的政绩观抓好人才建设,还要有务实作风。人才建设是实打实的工作,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和浮躁,一定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和短期行为。比如,要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既立足当前抓紧解决现实问题,又着眼未来扎实做好管根本、管长远、打基础的工作;要正确处理引进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宁缺勿滥,不能图虚名、搞攀比,盲目引进,等等。抓人才建设,最终要落实到每个人头,一定要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层层细化分解,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制定措施,使各项工作精准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人头,真正使之在末端见到成效。

四是领导机关要在推进人才建设上作表率。抓人才建设的人,首先要成为人才。领导机关肩负着抓人才建设的重任,要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在抓人才建设上以上率下、以上促下、以上强下。近年来,各级在抓人才建设上思想认识不断深化,责任感紧迫感逐步增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有些制度规定落实还不够好,机关干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专业素养不高、能力素质单一问题。因此,各级机关要像抓基层人才建设那样抓好机关人才建设,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凡是要求基层落实的,领导机关要首先落实;凡是要求基层做到的,领导机关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禁止的,领导机关要首先禁止。总之,要通过发挥机关统筹、协调、指导和表率作用,进一步形成党组统揽、主官主抓、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巡视员——谭永旭)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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