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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百名党支部书记谈从严治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党支部书记、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2016年12月29日17: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深刻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明确提出了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是使我们党更好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好战胜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目前,经济法室党支部正在按照机关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围绕第一专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在学习教育中,紧密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相结合。通过党员个人自学、听取有关党章、党规党纪讲座,以及利用“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讨论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牢记党的宗旨,不断筑牢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上的“钙”,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使全体党员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工作,无私奉献,努力当好立法参谋助手。

二、结合支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经济法室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提出的党支部“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加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主动担当,结合全室业务工作情况认真进行统筹谋划,明确了支部党建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二是重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全室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通过自学、听取讲座等方式学习党章,学习党规党纪,并开展集体交流讨论,提高认识;利用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体党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守纪律、讲规矩。三是注意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和工作情况等并进行分析研判,注重对党员日常的严格管理监督,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分析、早防范、早采取措施,力求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注重发挥党员参与支部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党员会以及谈心谈访等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党员干部加强和改进支部工部的建议和意见,集思广益,共同推动党建工作。

三、充分发挥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经济法室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全体党员在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及“十三五”规划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是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看齐。在立法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做好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专利法(修改)、粮食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矿产资源法(修改)、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改)等立法工作,把党中央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立法工作中。二是主动向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我们积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提出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的建议,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保证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修改决定和司法体制、农村土地制度、证券制度等方面改革试点等决定13项,经济法室共承担4项,涉及28部法律的修改,推动了经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了经济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主动向做合格党员和做“好干部”的要求看齐。在立法工作中,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按照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要求,不断强化使命感、责任感,继承和发扬法工委甘当苦力的优良传统,讲团结、讲奉献、敢担当,重视学习、苦练内功,增强调查研究本领,以敬畏之心和精湛业务,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工作。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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