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杨光银
2016年12月01日14: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指出,组织工作的基本作用是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行,要坚持联系的观点,坚持整体的观点,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准确把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对党的建设、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拿出服务保障的新思路新举措。因此,在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组织部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责任中,组织部门要筑牢“四大工程”,用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筑牢“铸魂工程”。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的魂。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们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把学习建设摆在第一位,推进“铸魂工程”。一是坚持不懈抓“内化于心”。要推动以理论中心组为龙头、“三会一课”为基础、“两学一做”为支撑的学习体系建设,实现学习工作化。要强化学习纪律,形成针对各级党组织抓学习的定期督查检验机制,推动实现与时俱进抓学习,在第一时间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武装到党员干部头脑中。要强化学习“套餐”,定期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观点教育,与中国化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相结合,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在理论上的成熟,进而实现政治上的清醒自觉,理想信念上的坚定不移。要大力开展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国内外优良文化的学习,塑造有道德、有情操的党员干部,涵养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推动党员干部历史地、实践地、科学地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坚持不懈抓“外化于行”。“理想信念不是一句空话”。要坚定和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对不敢讲、不愿讲、不想讲的模糊行为坚决说“不”。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底,对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坚决查纠。要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核心,突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把“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政治生活准则全面立起来,切实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和革命性、战斗性。
筑牢“钢铁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修订(或发布)相关党章党规达24次之多,特别是在从严治党方面,随着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得到了切实完善。推动“钢铁工程”,就是要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紧起来,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队伍。一是全面推进依规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是深刻总结管党治党历史经验得出的结论。这一条,靠什么?最根本的就是靠制度,也只有制度,能够把严的标尺、管的范围、治的程度在全党一体实行,把依规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层次。与依法治国一样,依规治党重在严格执行制度,要推动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形成牢固的制度思维,学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章程,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规范,在实践中不仅要推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树立党内法规权威,还要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用以划定界限、统领言行、惩治不法。在管党治党实践中,不管是监督问责,还是纠风执纪等等,都要拿党章党规党纪来“说事”,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明规则”下修身用权律己。二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依规治党的核心。要以责任落实从严为前提。只有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责任才能层层传递,从严治党要求才能具体地落到全体党员身上。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强化监督问责手段,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以管理监督从严为保障。管党治党不是那个部门的“一家之事”,必须全党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干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堵源截流的局面。要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让违纪违规之事有“说法”,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制度面前“无所遁形”。三是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的重要方面,是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基础性工程,涵盖党的思想、路线、组织等方方面面,必须突出和彰显。要推动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其中的重大原则性要求和具体要求相互结合,落实到具体言行、具体工作上。要着力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机制,全面强化党内学习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革命性、战斗性、纯洁性和领导各项工作发展的能力水平。
筑牢“血肉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推进“血肉工程”,就是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要走好群众路线。新时期走好群众路线至关重要,要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坚定不移贯彻好群众路线。要健全完善各级党员干部与群众的直接联系机制,做到“身”入群众;要健全完善各个层级的民主决策机制,将民情、民声、民意融入决策、融入工作,做到“事”决于群众;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透明,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做到“权”还于群众、用于群众。二是要抓好脱贫攻坚。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最困难的时期讲到“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我们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这句话接地气,更是大道之言。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这是党对人民群众作出的第一个“百年”承诺,也是我们给予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最大“物质福利”。要把基层党建摆在基础性位置。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基层、在农村。长远来看,脱贫攻坚更是一个扶贫、脱贫、致富相连的系统工程,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是治本之关键。要把跟进服务摆在突破性位置。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服务能力。建好用好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全覆盖、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建设,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水平。三是要维护群众权益。要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打造懂理论、精通群众工作的“双博士”干部队伍,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要加强领导并支持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党的根本宗旨、党的群众路线在维护群众权益的广泛实践中切实遵循和落实。
筑牢“骨架工程”。毛泽东同志说过:“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干部就是骨干,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骨架子”。推进“骨架工程”,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原则,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切实选好人用好人,担当起党的各项事业发展重任。一是突出“德”这一前提。党的干部必须把党的意识摆在首位,选人用人首问“德”。要把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水平、党性修养程度、“四个意识”程度,抓学习的情况、党性锻炼的情况、日常言行表现等,具体的反映出来、评价出来,作为选人用人“德”的考察的重要依据。要对失“德”零容忍,党的干部不信“党”、不绝对忠诚于“党”、不严格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损害党的权威和形象,无论言行举止,皆要纠正处理,杜绝歪风、邪风和消极思想滋生蔓延。二是突出“才”这一关键。以保山为例,第一个层面,就是要围绕“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办法管用就用什么办法、什么人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人”的选人用人思路,“一分为二”看干部的优点和不足?看看困难问题解决了多少?方法特点有没有?思维思想新不新?为跨越发展选出好干部。此外,“什么人解决大问题就大用,什么人解决小问题就小用”的工作思路,做到“大材大用、小材小用、各取所长”,增强干部队伍集体战斗力。三是突出选人用人环境这一基础。首要是为担当的干部担当,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为讲政治、讲原则的干部担当,为跨越发展大胆探索实验、积极作为的干部担当,为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干部担当。其次是激活干部这“一池春水”。坚定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召回管理”等措施落实,并把违法违纪与德庸才庸区别开来,让有德有才的干部有用武之地,使干部队伍这个“骨架子”更加挺立、更加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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