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10: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和党风政风新气象。如何将从严治党要求向农村基层党组织延伸,真正实现管全党、治全党,是摆在当前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践中一个紧迫而关键的问题。江苏泗阳县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从全面监督村级“小微权力”入手,在全县238个村组建“小村监事会”,突出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监督、事后参与评议,切实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力地打通了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小村监事会”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各方关注,《农民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媒体先后聚焦报道。
一、背景
村级组织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实则是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关注最迫切的权力。村干部不是“官”,但是与群众朝夕相处,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在基层的形象。如何正确行使“小微权力”,是关系到党在农村群众基础的大事。推行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有利于基层基础建设和地方的长治久安。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拥有的可支配资源日益增加,村干部权力明显增强。当前,由于少数村干部规矩意识不强,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党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干扰了党的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因此,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体系,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迫在眉睫,这既是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的应有之义,也是党和国家根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所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长期以来,尽管村务监督工作在法理上不断健全完善,但相关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缺乏规划统一、行而有效的监管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时无章可循,导致对其职责和权力的运用还不到位,运行还不规范,措施还不得力。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有名无实、形同虚设;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监督”意识差、“附属”意识强,主动放弃监督权,一心只做老好人;更有甚者,对村委会一班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不仅不敢站出来揭露和纠正,甚至和村委会干部同流合污,导致对村级权力的规范约束成效不明显。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基层高度重视村级监督工作,把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上了重要日程。如何将法律文本规定的原则性要求转换成现实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如何避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流于形式、成为摆设,亟需基层从农村实际出发加强探索创新。
二、做法
针对村务监督中存在的定位不清、运转不力等问题,泗阳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从严治党、乡村善治破解难题,在村一级创新组建“小村监事会”,通过扩充权力、扩展环节、扩大职能,着力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实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村民对村级组织的满意度达98.2%。
1.扩充权力,实现运行“无障碍”。厘清权力范围,建立“小村监事会”权力清单12条,重点聚焦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建设项目、惠农政策落实等重要事项,赋予其列席权、审核权、查证权、质询权和直报权等权力。“小村监事会”由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组织办“双重管理”。“小村监事会”成员日常列席村“两委”会议,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有权随时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质询,对不按程序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村干部的腐败线索等,及时向村党组织反映,必要时可直报乡镇党委。今年以来,全县238个“小村监事会”纠正财务收支等问题316起,挽回经济损失95万元。
2.扩展环节,实现监督“全过程”。编制“小村监事会”工作流程图,将过去的事后监督延伸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事前参与决策,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和议事日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为村“两委”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将监事会成员列席村“两委”决策会议作为强制条件,确保村级决策执行民主议事规则和程序。事中跟踪监督,实行“一事一监督”,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事后组织评议,及时检查财务收支等情况,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对村级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征集群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群众询问质疑作出解释。今年以来,共监督各类事项9350件,提出监督意见3630条,回应群众质疑1120条。
3.扩大职能,实现效用“最优化”。“三突出、三体现 ”明确“小村监事会”选人标准,突出公道正派、威望较高,体现群众信任度;突出与村干部无直接亲缘及经济利益关系,体现人选公正性;突出有一定经济基础、乐于奉献,体现工作独立性。在此前提下,通过党员会议推荐、村民自荐或联名举荐、村民代表会议选举等“两荐一选”程序,每个村产生群众信任度高的“小村监事会”成员3—5名。利用“小村监事会”这一优势,将其职能由单一的村务监督拓展至多元的民意收集、矛盾调处、政策宣传等方面,在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同时提升村级组织的运转效能。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和党群议事日等多种途径,今年以来,“小村监事会”为村“两委” 收集反馈村民诉求3100个、发展建议5140条,化解矛盾纠纷3720起,较好地实现了乡村善治。
三、成效
1.化解基层干群“信任危机”,搭建了干群关系“连心桥”。目前,由于征收拆迁、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历史遗留问题等,农村矛盾较多、群众诉求较多、信访问题较多,这些问题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彻底解决,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村干部普遍遭遇“信任危机”,既牵扯了村干部大量工作精力,又影响村级重点工作开展推进。一方面,“小村监事会”通过对村务、财务的全过程监督,客观公正反馈信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成为融洽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另一方面,“小村监事会”基于其人员组成的公信力及突出的工作成效,衍化成小村“信访局”,获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化解了大量的矛盾问题,让村支“两委”得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带领村民谋发展奔小康。李口镇八堡村“小村监事会”主任葛培银介绍,“小村监事会”成员都是从群众中选出来的,5名同志当中,有3名担任过村干部,2名是企业退休职工。和群众打交道、做群众工作有优势,说话高一声、低一声,嗓门大一点、小一点没什么。
2.填补转型期农村“管理真空”,构筑了干群矛盾“缓冲带”。社会转型期必然带来社会管理真空。目前,诸如平坟还田、纠纷化解、财产分配、树木清障等农村常见问题,很难单纯从法律制度等技术层面解决,破解此类“管理真空”,很大程度上须依赖非制度手段解决。“小村监事会”成员基于其德高望重的地位身份,依靠个人威望、文化习俗、家族宗法等方式,以“接地气”的本土思维路径,化解农村复杂难题,填补了转型期基层“管理真空”。一方面,小村监事会利用其“信任优势”,使得村级土地流转、农业结构调整、低保评议、一事一议等村级中心工作得以顺利快速推进;另一方面,以其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也让村支“两委”赢得了村民的信任与支持,形成良性循环。李口镇葛庄村“小村监事会”主任葛以云说:“小村监事会”是党员身边的党员,群众身边的群众,他们说的话,党员爱听,群众爱听,只要“一碗水端平”,工作就好做。
3.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形成了“三务”公开“阳光房”。目前,村干部中普遍存在施政行为随意性大,村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在造成决策失误同时,容易滋生“微腐败”,引发群众不满。对此,一方面,“小村监事会”通过对村干部履职尽责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常态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村委会或提醒干部个人,倒逼村级组织决策更加民主科学、村干部办事更加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小村监事会”每月对村里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纠正不合理开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打通了最后一公里遏制“微腐败”的通道。众兴镇界湖社区“小村监事会”主任胡继生说,“小村监事会”从成立那天起,村支“两委”就意识到他们的工作有人监督了,不再一言堂,压力和责任更大了。比如:在财务收支方面,每到月底,首先由理财组人员按小票,张张过堂,发现有不合理的支出,当即不准报销。在低保评定方面,每季度评定低保和新增低保户时,村委会给出主导意见,说明原因,交给监事会,监事会派成员入户调查,听取村民意见,在大部分村民意见和村委会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才会上报到镇民政部门。“小村监事会”先后发现问题2起,堵塞漏洞3个,纠正不合理开支2笔,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四、探讨
1.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找准定位是基础。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实现从严治党,是对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加强,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是农村基层工作的机制创新,不是村级管理体制的变革。因此,“小村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不能与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小村监事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不是“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小村监事会”必须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小村监事会”的监督,这个定位必须明确,关系必须理顺。
2.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职责是关键。规范是为了更好地运行。在实践过程中,泗阳县坚持事前参与决策、事中跟踪监督、事后组织评议,把“小村监事会”的工作职责明确为三项职责、七项权利、六个方面监督内容,确保村务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三项职责: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七项权利:列席村“两委”会议,向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审核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质询,围绕村级事务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六个方面监督内容:监督村务决策情况,监督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监督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监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监督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同时,建立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和评议考核等制度,真正让“小村监事会”能监督、善监督、监督好。
3.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发挥作用是根本。有作用才能有生命力。面对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面对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凸显,“小村监事会” 只有在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中发挥好作用,才能得到村民的认同认可,才能扎下根、结硕果。实践中,“小村监事会”坚持决策上参与、把好发展“方向盘”,监督上全面,织密村务“廉政网” 、调解上给力,架牢干群“连心桥”,在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同时有效提升了村级组织的运转效能,促进了乡村善治。(泗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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