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1日16: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该文件的出发点是关心爱护我们,因此切不能讳疾忌医,而是要防微杜渐,对症下药,及时医治,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是得到提拔重要的必备条件。
按“体检单”初查治“未病”。党员干部要坚持“未病先防”的原则,每日要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 “三严三实”要求进行自我体检,查看自己是否有患病前兆或已经“带病”。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情况,给干部建立“体检健康档案”,一旦发现病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发展。
挂“专家号”会诊治“小病”。党员干部通过自己体检和组织部门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来检查自己是否患病。可能即将患病或已经患病,但病情不明显的,都要坚持防微杜渐,绝不可将病情藏着掖着,通过找领导点、同事提、群众评和组织部门帮,进行四方专家“会诊”,对病情进行确诊,并开出“药方”。若没病,党员干部也切不可放松警惕,仍要继续坚持“日检”;若有病,但“专家”集体认为病情轻微,则要通过党性教育等方式来治疗;若有病,是大病,则就要下大力气,动真格来斩断“病根”。
真“动手术”用力治“大病”。组织部门要将带大病的干部列为“高危人群”,前期通过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进一步找准病因。在医治上切不可“头痛医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坚持标本兼职,关键时刻该动手术决不犹豫。组织部门要主动担当起手术“主刀师”的角色,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尤其是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侵害群众利益的“带病”干部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或放下后再进行“开刀”治疗。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佘沙丽)
相关专题 |
· 强党建促发展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