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建>>中共开江县委书记罗建谈“两学一做”

牵住“牛鼻子” 种好“责任田”

中共开江县委书记 罗建

2016年10月27日14: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近年来,开江县委深度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一案双查”,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居全市第一,分别位列全省第46、52、53位。

一、身先士卒当好“领头雁”,模范履行领导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在领导责任,关键在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牢固树立主责意识。严格按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一体落实。2015年以来,开江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30余次,县委领导分别深入基层专题调研10次以上。党委主要领导严格按“四个亲自”要求,既挂帅又出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班子成员既分管业务工作,同时也负责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两手抓”,不搞“两张皮”。二是带头遵守纪律规矩。认真贯彻省委“两个意见”和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项规定”,制定出台《开江县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九项规定”》、《开江县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县委领导带头树立起“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模范的榜样示范引领党风带动社风。三是始终保持务实风格。“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是简单喊口号、表决心,而是将责任落实在问题解决第一线,落实在改革发展最前沿,落实在为民谋利实践中,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权责对等划定“责任田”,不断强化管理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吃“大锅饭”,不能算“糊涂账”,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分解体系、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主体责任才能落地生根。一是坚持清单管理,科学明责。结合开江实际,创新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把党委主体责任分解为9大项、27条具体内容,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细化为5大项、21个具体指标,特别是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6大项、51个小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构建了清晰明确的责任分解体系。二是着力层层压实,履职尽责。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6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 “签字背书”,全面开展“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承诺践诺活动,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抓”的责任落实机制。三是全面考评考核,严肃追责。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将评价结果全面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党委综合目标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探索实施履行“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做到“定责清晰、履责有痕、问责有据”,形成厘责、履责、督责、追责相互贯通的完整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和《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问责相关责任人12人,倒逼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防微杜渐筑牢“总防线”,深入落实教育责任。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只有将廉洁自律理念升华为政治自觉,才能把干净干事转变为行动自觉。一是狠抓理想信念教育。紧扣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将“一准则、两条例”等廉政教育纳入县委中心组和“三会一课” 学习内容,强化党章党纪党规修养,不断锤炼党员党性觉悟。二是大抓预防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2015年以来,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资格考试5次,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02人次,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92人次,诫勉谈话16人次,函询39人次,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了耳朵、扯了袖子;完善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制度,先后召开了10次通报会,通报典型案件50件,组织全县110余名科级干部前往达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善抓廉政宣传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创新方式,全力打造“1+3+X”廉政文化品牌,开通“廉政开江”网站、“廉政开江”微信平台,开办“清风开江”电视专栏,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效融合,建成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三大主流平台。拍摄《源头活水》、《永远在路上》两部党风廉政纪实专题片和《非常警示》警示教育片,帮助党员干部“提神醒脑”形成常态,全面营造廉洁干事创业氛围。

四、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逗硬推进监督责任。惩贪治腐与党风廉政建设是“破与立”的关联体,始终坚持对“四风”行为“动真格”,对“腐败”问题“真亮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基本形成。一是强力正风肃纪。全面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累计开展督查170余次,暗访60次,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度下降。重点查处了县农能办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县运管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典型案件。认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5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9178人,立案查处违纪违规行为3件,给予纪律处分4人;清退农网改造乱收费资金450余万元,给予纪律处分11人,党风政风显著改观,社风民风明显好转。二是持续高压反腐。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整合纪律审查力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案件185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23人。三是深化惩防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把握运用执纪监督问责“四种形态”,针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或地区,以及腐败易发多发的行业系统或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系统化防治,积极推动惩治腐败资源及成果向预防腐败成效转化。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制,率先建立权力清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定述职述廉、党组巡视、民主集中、“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等方面22项制度计划,修订完成接待、差旅、会务、办公用房等20项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阳光保障”监管机制制度20项,不断织密制度的笼子,收紧“牛栏关猫”的口子。

五、支持纪委铸成“铁利剑”,全面落实保障责任。以制度建党为契机,全力推进纪委回归“执纪监督、案件查办”的主业。一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工作成果,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指导意见,全面整合强化监督执纪机构力量;结合县乡换届,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县、乡(镇)纪委委员职责,搭建平台,创新方式,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有计划安排纪委委员牵头监督“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等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监督执纪力量。二是支持纪委依法依规执纪。全面落实“两个为主”,全力推进“两个全覆盖”,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提升纪委执纪办案权威,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果断“亮剑”。三是严防纪检监察“灯下黑”。深化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每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项教育学习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观念。特别是,逐一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专职人员,严密构筑起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体系,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违规行为。2015年来,全县纪律处分纪检干部2人,谈话函询7人,有效解决“灯下黑”问题,切实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锻造成忠诚、干净、尽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坚力量。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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