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建>>中共开江县委书记罗建谈“两学一做”

坚持“三个三”工作思路 全面建设“法治开江”

中共开江县委书记 罗建

2016年10月27日14: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设“法治中国”摆在了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当前,开江正处于跨越发展的攻坚期、社会结构的转型期、城乡统筹的加速期、深化改革的关键期,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民生改善、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任务重、难度大、挑战多,只有全面推进“法治开江”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实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个个依法办事,才能为加快建设魅力川东小天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建设“法治开江”,关键在于搞好“三个结合”,点燃群众法治精神。要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会自发产生,一方面要利用多种形式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实现依法治县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学校全覆盖,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又要规范执法,依法界定是非,坚决纠正“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严厉打击无理取闹、缠访闹访、动辄以极端方式相威胁等不法行为,努力形成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全民共识。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道德是人民内心的法律,要强化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和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既要依法办事,又要遵守社会公德良俗,约束自身不良行为。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要着眼于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特别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又要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建设“法治开江”,核心在于注重“三个突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突出制度创新。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建设“法治开江”的前提。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决定》为引领,按照系统性、时效性、稳定性的原则,全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确保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突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开江”必须首先建设“法治政府”,要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行政行为,有效渗透法治精神。同时,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以法律公信力保障政府公信力,以法律执行力提升政府执行力。最后,要突出司法权威。建设“法治开江”必须守好最后一道“防线”,要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司法“六公开”,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坚决制止循私枉法、以法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提升司法公信力。

建设“法治开江”,根本在于抓好“三个强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第一,要强化干部带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宣讲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培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权力,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将依法治县纳入党政领导责任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第三,要强化督查考核。把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作为乡镇、部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动态督查相交叉、阶段督查与全程督查相配合的方式严格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政绩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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