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直机关党工委
2016年10月26日10: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背景与起因
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近年来,长春市直机关党工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凿实铁的制度,强化刚性约束,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把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每名党员领导干部。
二、做法与经过
(一)建章立制,约束在前
2013年起,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中存在的“思想失之于怠”、“落实失之于虚”、“监督失之于软”等问题,率先建立实施《长春市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长直党发〔2013〕40号),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时间频次、方式方法、检查监督等做出明确要求。规定各直属党组织每季度末填写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上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查。各直属党组织每年底依据本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单》,经党员领导干部本人签字,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查,于12月底前集中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将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专项赋分,列入年末党委(党组)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评的重要内容,专项述职评议。在《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监督的实施办法》和《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考核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作风表现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落实,责任到底
建立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每年坚持对市直机关1000余名党支部书记开展轮训。针对提高双重组织生活质量“量身订制”培训内容,精心设计多个主题,要求党支部书记“登台亮相”,以现场情景模拟的方式分组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使机关党支部书记加深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坚持抓在平常、严在经常,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党支部日常活动的重要任务,每年初设计《党支部工作综合记录本》时,都明确列出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对党支部日常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参考内容、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规范设计,为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设计专门的区域,便于标注领导的姓名、发言情况等。坚持实行党支部自检、党委半年检和党工委年检三级督检制度,重点检查记录本中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三)动态管理,监督从严
建立“长春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情况档案”,对党的关系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395名现职党员领导干部(副局级以上)姓名、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名称、党支部(党小组)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网格。实行动态管理,对有领导变动的党支部,要求立即上报变动信息,第一时间跟新登记,对领导变动后所在的党支部,及时进行联系并给予相关指导。针对每个网格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按季度打分,适时进行通报。对组织生活程序规范、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效果明显的进行宣传推广,对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计划安排不落实、基本环节不到位、活动流于形式、群众有不良反映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所在党支部评优资格,确保制度执行实效。
三、成效与反响
经过近年的努力,长春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双重组织生活的质量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一)思想上由“失之于怠” 向“持之以恒”转变
目前,长春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无论职务多高,党龄多长,都是普通党员,都要无条件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越来越多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工作有多忙、任务有多重,都不愿错过每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都认真准备每一次思想汇报,都详细记录每一个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因公出、生病等特殊原因实在无法参加的,都及时询问如何补上双重组织生活这一课。
(二)落实上由“失之于虚”向“持之以实”转变
市直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放下架子”、“迈开步子”走到党员群众中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把自己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支部党员“歌功颂德”的少了,直指问题的多了,“趋炎附势”的少了,敢于较真的多了。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大家广泛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情况、畅所欲言。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员群众的关系更近了,双重组织生活开展得更实了,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强了。除极特殊原因,绝大部分都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效开展率达91%以上。
(三)监督上由“失之于软”向“持之以严”转变
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强力推动落实、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使他们习惯于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了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民主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党内权利。通过建立公示、报告等制度,实行三级联检、网格化管理、通报、责令整改等具体举措,有效地拓展了监督渠道,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置于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解决了监督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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