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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大的责任担当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房琴贞

2016年10月21日16:3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关乎党的事业发展,责任重于泰山。中央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从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审查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为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带病提拔”问题开出“药方”。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干部工作的实际承担者,肩负着对干部的识别考察、过滤把关和动议建议的重要职责,更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强烈的担当精神,推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健全三项制度,注重功夫下在平时。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是及时了解、真实掌握干部是否“带病”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切实改变“平时少考、用时急考”,把干部考察的功夫下在平时,才能真正把“带病干部”甄别出来。要健全干部谈心谈话机制。常态化地开展“周末约谈”、“文笔塔叙谈”等干部约谈活动,丰富部长约谈形式,改进谈话方式,提高谈话质量。注意在谈话中观察干部、识别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强化对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把关。要健全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经常性地开展有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的干部专题研判,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进行会诊辨析、筛查甄别,作出判断,特别是对重要岗位、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进行重点研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提醒、打招呼,做到“将倒即扶”,而不是“倒下再处”。要健全部门联动协作监管制度。加强与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干部监督举报资源共享机制,真正实现多部门联动、全方位监管。

严把三个关口,注重审核环节前移。干部考察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任用干部、配备领导班子的关键环节。在强化任前考察的同时,要将审核关口前移,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真正将从严要求贯穿到干部选任环节的每一道关口,真正把“问题干部”滤出去。要严把“动议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动议”这个干部调整的“总开关”,扣好干部推荐的“第一粒扣子”,把“问题干部”挡在推荐名单之外。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研究意向性人选。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要严把“考察关”。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考察方案,找知情人谈话,适当拉开考察与会议讨论的时间间隔,更加注重延伸考察、实地考察,了解群众口碑,全面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强化审核措施,刚性执行“凡提四必”要求,让“带病干部”无法过关。要严把“公示关”。认真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联合纪检、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要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坚决不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落实三个责任,注重健全问责机制。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选人用人是集体行为,很难说清哪些是集体责任,哪些是个人责任。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之所以存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不够明晰、违规难以追责也是重要的原因。这次《意见》对“带病提拔”责任进行厘清和认定,并强调了干部“带病提拔”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倒逼权力规范运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组织应切实承担起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从严从实把关;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签字确认。组织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要为党委(党组)选准用好干部出主意、当参谋、把好关,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特别是在干部考察环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开展考察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摒弃走程序、走形式的心理。在考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且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向党组织反映。纪检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选人用人工作上要认真负起监督责任,严格把关,综合分析在执纪监督中了解掌握的干部情况,对拟提拔的人选认真甄别、“验明正身”,纪委书记在廉洁自律情况的结论性意见上也要签字确认,真正将责任落实到人。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制定和颁布,体现了中央要求用科学机制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的重大决心。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组织部门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攻坚点,决不能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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