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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建设引领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王唯

2016年10月13日10: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选人用人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选干部、配班子的重要职能部门,需要通过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把干部考准识准、科学使用起来。两年来,徐州市委组织部坚持“从严、规范、责任”工作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突出制度建设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探索制定了一系列机制办法,有效提高了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

从考核研判入手,提高“选”的准确度。把干部认清识准是用人得当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深度聚焦一贯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针对干部工作领域不同、日常表现与年度评价难统一等问题,制定实施《市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突出发展与基础、实绩与潜绩、民生与生态等考核内容,明确三类干部的考核重点,区分正职、副职的考核侧重,采取日常定期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具体业绩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按比例生成干部评价指标值。制定实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办法》,综合干部考核评价指标值和纪检、作风、计生等部门意见,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数据库。综合研判领导班子,主要分析班子结构、工作实绩、运行情况等方面情况,把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向市委提出班子优化建议的重要依据;综合研判领导干部,主要分析政治表现、作风品行、能力实绩等方面情况,把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向市委提出干部调整使用建议的重要依据。

在选用过程发力,提高“选”的严谨度。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直接关系到能否把好干部用起来,不能有一丝马虎、容不得一点疏忽。为适应新形势下选人用人需要,研究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规定》,着力破解“环节弹性、程序漏洞、责任不清”等问题。一是动议干部,职数审核挺在前面。规定动议干部必须先行审核职数,根据职数审核情况向市委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二是人选建议,单位党委集体研究。进一步明确在民主推荐后,把民主推荐情况向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三是资格审查,切实做到严格全面。考察期间,认真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任职资格条件。对拟破格提拔任用考察人选以及重要干部配偶子女等拟提拔任用或重用考察人选,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四是严肃纪律,责任追究落实到人。强调“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要求各单位及个人向市委推荐干部人选时必须署名,考察组成员在形成审查材料、考察结果时必须署名。具体规定实施以来,干部工作民主质量有效提高,得到广泛好评。

以环节从严把关,提高“选”的精细度。严格细化干部选任各环节监督把关是解决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实践中,大力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重点严把三关。一是干部选任责任告知关,制定下发《党政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责任告知及承诺评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请示报告事项关爱提醒卡》,将干部选任的标准程序和责任纪律书面告知党政“一把手”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并签订书面承诺书。二是干部档案事项审核关,研究制定《徐州市市管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暂行规定》和《拟提拔市管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部内操作规程》,发现干部档案信息涉嫌造假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用程序,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核实清楚前不提交会议讨论。三是干部涉信涉访核查关,制定《市委组织部信访查核工作流程》,对各类选人用人方面的信访举报做到“报必查、查必果、处必严”。实施“带病提拔”倒查,根据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情况,对选拔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事项逐一“过堂”,对造成“带病提拔”相关责任人视具体情形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作者单位:徐州市委组织部)

(责编:秦华、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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