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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2016年09月11日11:22    来源:新疆日报

原标题: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自治区纪委在7月13日,通报5起“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典型问题;7月28日,通报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8月11日,通报4起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典型问题;9月8日,通报3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典型问题。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系列密集的通报再次彰显了自治区党委言出纪随、敢于担当,高悬利剑、铁面问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一级一级落实下去的坚定决心。

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责任落实首先要明确责任,责任清才能敢担当。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对主体责任内涵的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字当头,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制定《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向社会公开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和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制度。通过巡视巡察、约谈、调研、检查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但在实践层面,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不明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内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停留在表个态、讲个话、“支持”纪委工作上,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甘当“东郭先生”,“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针对过去存在的问责内容不聚焦,抓社会稳定、安全事故问责多而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等问题,自治区党委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不断加大问责力度。

2015年12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军等人因班子成员违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警告处分;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热依木·阿孜受到通报批评。

2016年3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巴彦岱镇党委书记王永刚等人因下属人员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3月,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原党总支书记袁新华因单位发生套取资金、违反人事纪律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责不在于重,而在于必行。通过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严肃问责,进一步唤醒了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2015年以来,自治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236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公开曝光5批30人。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精准问责

2016年5月25日,自治区党委召开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区全面启动“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三项治理”。

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聚焦违规公款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做到动辄则咎、失责必问;库车县制定完善便民服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服务行为,狠抓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102名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因庸懒散拖和“中梗阻”被通报曝光;伊宁县从严“拍苍蝇”,坚决遏制“微腐败”,加强与村组、社区各族群众的走访和谈心,受理群众举报80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9件,真正做到点穴点到要害处。

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原因,新疆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率先向扶贫领域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开刀问责。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党委原书记曾萍等人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截留安居富民、扶贫机耕费等项目资金,被给予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洛浦县多鲁乡麻扎吾斯塘村党支部原书记艾山·吾不力海日因贪污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等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原党委书记周润枫采用虚开发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等方式套取资金,并私设“小金库”,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随着一起起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释放的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不仅要严,还要精准。自治区纪委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研究出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暂行)》,主动把“四种形态”体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执纪,从严从实问责,把该打的板子坚决打下去、打到位,既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又做到精准执纪、精准问责。

今年1月-7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审查3115件、同比增长54.7%,谈话函询555人次、增长118.5%,给予党纪轻处分1825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294人。

在新疆,政治上坚强始终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1月-7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1人,维护了党的肌体健康。

一连串的数据和事实显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常态。

把责任担起来把自己摆进去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责无旁贷,首当其冲。

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问责的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问责,而是要以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把担子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种好“责任田”,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厘清监督执纪问责任务清单,打消思想顾虑,轻装上阵,唤醒担当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追责力度。”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海荣数次强调。

我区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责的过程中要坚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用规定的措施查办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案件,还要用“咬耳扯袖”等方式处理轻微违纪问题,要真正把制度利器用起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既是问责主体,也是被问责的对象。“必须要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照别人也要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失职失责的,更要严肃问责,决不允许‘灯下黑’。”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罗旭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

2015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20件,其中谈话函询61件,立案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严肃问责带来的不仅仅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夯实、党的纪律权威性的强化,更是赢得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汇聚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力量。坚持把问责进行到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已成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动。(记者/赵志芸通讯员/高新玲)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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