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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眼”紧盯干部“带病提拔”

2016年09月08日12: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政领导干部历来是各路英雄豪杰汇集的“赛马场”,能够在众多“千里马”中脱颖而出,绝大多数属本领超强、素质过硬者。但也有一些人本领强、品行差、问题多,甚至更有龌龊之辈者,这些问题官员俗称“带病提拔”。为破解干部选拔任用“带病提拔”的难题。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中国共产党问责任条例》之后,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千里眼”,这对于进一步鲜明正确用人导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将民意调查上升到“史上之最”。从选拔程序上来说,要“到群众中去”开展一次民意测评,要开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两个会议,要实行“平时、年度、任期”三重考核;从考察干部上来说,要考察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综合素质。同时,《意见》强调,要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要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等;要长期打击藏而不露型、露而不究型、究而未定型、明知故犯型等问题官员。笔者认为,要正确贯彻执行《意见》,需从四个方面着手。

筑牢筑实干部提拔的“防火墙”。要坚持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真正将“德”字放在重中之重,让“德”的门槛高起来,让“铁”的门槛立起来。担负考察干部的工作组要有“千里眼”、有“顺风耳”、善于当“包打听”,做到火眼金睛、耳听八方、明察秋毫,全面了解掌握被考察人的有关情况。同时,要将《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机结合起来,客观辩证研判收集信息,认真撰写考察报告,让“德”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防火墙”,真正将“缺德”者拒之门外。

要善于甄别干部提拔的“是与非”。有的干部“变色龙”当得头头是道,善伪装、善做秀,表里不一;有的干部台上“讲马列”、“反腐败”,台下“讲享受”、“搞腐败”;有的干部故意把一些“红包”上交组织,以标榜自己。对于以上干部,考察组要将《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结合,做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识别干部;要通过多维考核、多方测评、述职述廉、信访举报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要善于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和道德品质。

注重撒好干部提拔的“千层网”。河撒千张网,网网都有鱼。干部选任要经过领导推荐、上级选拔、述职述廉、民意测评、干部考察、公开公示、任前谈话等多重“网口”,所有这些程序都难免渗入人情世故、个人偏好、他人私利、血缘纽带等错中复杂的“官本位”思想。因此,要充分贯彻执行《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任实施全方位的监督,要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的积极性,让群众敢于举报、敢于发表言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严肃惩治干部提拔“失察者”。将《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融会贯通,严肃追究用人“失察者”的责任,才能扭转“带病提拔”愈演愈烈之态势;采取旁敲侧击之办法,坚决打掉权力寻租之空间,坚决扳倒那些“边腐边升”的“保护伞”,才可能从源头上堵住“带病提拔”的利益通道;坚决贯彻执行《意见》,一旦发现有干部选拔“失察者”,启动责任倒查,严厉处罚,让“失察者”付出代价,实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

干部“带病提拔”,虽是个别现象,但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干部群众反响强烈。我们要坚决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意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净化纯洁干部队伍,确保优秀人才担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一定会实现。

(广元市旺苍县 白正勇)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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