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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须三个“狠下功夫”

广元市青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磊

2016年09月06日13: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进一步鲜明干部选拔正确导向、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为选出高素质执政队伍、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操作遵循。

针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笔者认为,要贯彻落实好《意见》,把“带病干部”拒之门外,须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要在强化政治规矩上狠下功夫。不讲政治规矩,是干部“带病提拔”的主要症结,为干部“带病提拔”开了绿灯、埋了伏笔。一些单位“一把手”在接到干部考察组来单位推荐考察干部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给干部职工打招呼、搞串联,明确要求必须推荐某某某,必须“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并强调不折不扣落实这个精神就是讲政治,否则就是不讲政治。众所周知,干部考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干部考察组推荐考察干部,最多只能明确推荐什么职位、拟推荐人须要具备哪些资格条件,绝不会信口开河说组织意图是“推荐谁”或“谁是拟推荐对象”,倘若这样说这样做,推荐干部岂不成了“结局先定,程序演戏”,纯粹的走过场?诚然,推荐干部有组织意图、有组织关注的对象,也必须经过干部职工民主推荐产生,也只有这样,才能印证组织意向中人是否经得起考察、经得起检验,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组织意图与民主意见的高度统一,真正推出资格条件具备、干部职工认可、组织能够信任的干部。因此,在推荐干部中,必须厘清什么是真讲政治,什么是不讲政治或假讲政治,决不能混淆概念、颠倒是非。在干部推荐工作中,真正的讲政治,就是要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干部考察程序,不受干扰、不挟私心,独立自主地思考、判断、取舍,把具备资格条件、公认度高、最合适人选向组织推荐出来;反之,不讲政治就是不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大局思考问题,而以部门单位利益、小集团利益或请托人利益为重,以“组织意图”为名不顾大多数人反对,刻意把“问题人员”推荐到领导岗位。这种现象虽不普遍,但因其具有欺骗性、强制性和误导性而危害深重,必须彻底清除。

要在提高识别能力上狠下功夫。干部考察是一门学问,缺乏敏锐的洞察力、没有很强的鉴别力,难以辨明真相,容易陷入误区,把“带病”的干部推出来。识别干部最难莫过于识别干部中的“两面人”。所谓“两面人”就是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领导面前一套职工面前一套、单位上一套社会上一套,见了“一把手”“实权派”点头哈腰阿谀奉承、见了一般干部普通群众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之人。这类人善于走“上层路线”,善于揣摩领导心理,在领导面前分寸拿捏得准、表现恰到好处、讨得领导喜欢;这类人工作不上心谋事不实,但工于心计善于谋位谋利;这类人工作上投机取巧、拈轻怕重,对显山露水容易被领导看见又容易完成的工作尚能接受,对需要付出较大精力付出较长时间又默默无闻难显成效的工作通常回避。这类人在单位领导同事面前可能表现得一本正经道貌岸然,在社会上却忘乎所以为所欲为毫不顾忌党员干部形象,乡语口碑很坏。对于这样的“两面人”,在干部考察个别谈话推荐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一把手”为了维护所谓的集体形象或出于无法告人的目的而刻意要求“遮其丑”“ 掩其短”并极尽赞美之词;在党风廉政情况及德的反向测评时,有些领导甚至以提醒的方式主导干部职工勾画选项,把有关人员本来存在的问题一笔勾销。在此情况下,考察组听不到真话、了解不到实情,导致选人用人失误。要把干部考准考实,避免“带病提拔”,干部推荐考察中,在保证谈话对象范围、保证谈话人数基础上,考察组要根据干部花名册自主抽取谈话对象,要多方听取意见特别注重对党风廉政方面及问题情况了解。同时,要加大延伸考察力度,到被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以及原单位、有交集很熟悉的人群中了解情况,以工作尽力做全、做深、做细杜绝考察的失准、失实、失察。

要在从严责任追究上狠下功夫。干部推荐考察,政策性、纪律性很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从一开始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个环节各个程序都必须从严贯彻干部政策、人事纪律、规范操作,决不能随心所欲减程序、搞变通,坚决以铁的纪律确保考察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严肃性和有效性。干部考察工作又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既需要多个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又必须厘清各个部门的相应责任。根据《意见》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对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承担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在干部推荐考察过程中,如果哪个部门、哪个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就必须从严追究谁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绝不从轻发落;同时,对“带病提拔”的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任职有多久,也必须“撤下来”,对其存在的问题要从严查处“不放过”。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干部“带病提拔”屡禁不止,就是由于该追责的未追责,该从严追责的并未从严追责,滋长蔓延了一些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肆意妄为我行我素的惯性。党的十八大后我国进入了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常态,近年来相继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体系不断健全,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对违纪行为更加形成震慑。“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就要敢于亮出制度利剑,敢问责、真问责、严问责,让人人遵守制度、个个敬畏法规形成一种习惯、形成一种风气,干部“带病提拔”势必会失去市场。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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