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5日09:3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辽宁大连市委非公党工委下发《关于在非公领域党员中开展“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两学一做”为主线,紧扣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要求,明晰合格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努力使学好与做实相统一。
“做合格党员+”是指,党员在工作岗位、个人品行、家庭生活、社会交往、婚姻恋爱、商业活动、公共道德、独处行事、涉外交流交往等各个方面,所应具有的“四讲四有”基本要求。“做合格党员+”活动坚持合格党员标准,将党员发挥作用的时间和空间由“8小时以内”向“8小时以外”延伸,由“立足工作岗位”向“多彩社会生活”延伸,由家庭亲朋“小圈子”向社会活动“大圈子”延伸,努力扩大党员发挥作用的覆盖面。
该市组织党员对照党章法规,摆现象、讲事例,划清“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界限。围绕“合格党员是啥样”,组织党员深入讨论、析事明理、自我教育。思考入党为了什么,想一想当前有哪些不足,议一议今后努力方向在哪里,具体措施有哪些;对照社会群众期待深入讨论,教育引导党员知道社会群众期待是什么,自己差在哪里,以党员应有的社会责任担当,回应群众期待。
围绕“合格党员怎么做”,该市组织党员自定措施、公开承诺、践行宗旨。结合党员所处的不同工作和生活情况,查找欠缺和不足,明确前进方向,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个性化保证书、承诺书、倡议书,上报党支部备案。党支部、党小组对照党员制定的承诺书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承诺兑现、工作落实。同时,注重发现、培树和宣传身边合格党员,让党员学习看得见、比做有标杆,把党旗下的承诺亮起来,把党员的形象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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