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30日15: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有句古训“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往往缺乏宽容之心,更有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容忍下属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与错误,使得本应成为改革创新的“闯将”如今抱怨为官不易、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懒政怠政者。容错机制的出台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大胆创新的有益尝试。但容错不是瞎干的借口,不是谋私的保障,绝非乱为者的“免罪牌”。
党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既不容许干部违法违纪,又鼓励干部放手工作、敢于作为,营造了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容错机制”要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并非我行我素之中;要让广大干部拥有阔斧创新的魄力勇气,并非不越雷池一步的畏惧心理。“容错机制”适用的是那些“依法依规、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对未知领域的探索、改革创新的推进”,前提是没有触犯法律的问题,落脚点是全心全意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容错机制”的目的在于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干事环境,又为敢为者的失误与错误“保驾护航”,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心无旁骛从事创新,一心一意推进改革。
“容错机制”是建立效率政府的一张美好蓝图。正确运用好这项机制让它发挥出强大的能量,成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突破口。同时,还要形成合力。纪检部门既要加强对违纪者的“有心之过”,又要包容改革探索者“无心之失”,不仅要给干部念好“紧箍咒”,还要贴上“护身符”;区委组织部真正把敢闯敢试、敢于担当的干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形成改革者上、不改者让的良好用人导向。要充分利用好“容错机制”,要将其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帮助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鼓励干部积极践职履诺,增强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决策自信,树立出合格党员标准,为推动兴隆台区全面升级发展注入新动能。
(兴隆台区委组织部 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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