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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小个专”党团组织建设“百日攻坚”行动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着力攻克非公经济党团组织低覆盖率的突出问题

2016年07月12日11: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家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团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扩大党团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中的覆盖面,发挥党团组织对非公经济发展的政治引领和积极促进作用,夯实非公经济组织党团组织建设的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集聚区和各类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创业园区为重点,集中开展党团组织组建工作。对具备组建党团组织条件的,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的方式,集中力量攻坚,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党团组织组建率,做到应建尽建,实现党团组织全覆盖。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明确党员参加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并积极推动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加强党的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培养骨干,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行动中各地将多措并举,积极创造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组建党团组织的条件。一方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团员主动亮身份,发掘“存量”,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隐形党(团)员”“口袋党(团)员”主动亮明身份,对流动党(团)员,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及时办理流动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另一方面,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员数量,扩大“增量”。依托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团工委的,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团员工作;未组建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团工委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团组织,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团员的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党(团)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建指导员的作用。对尚不具备党团组织组建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多渠道选派党(团)建指导员,落实“一岗双责”,可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选派一批党(团)员骨干担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建指导员,也可从其他政府部门、原国有企业的退休党务工作者中选派党建指导员,从各级团组织中选派优秀团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担任团建工作指导员,广泛指导开展党(团)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为主要对象,通过各种渠道、借助各种媒体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登记、市场巡查深入进行调查摸底。各级团委要结合共青团改革,深入基层、重心下移,准确掌握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团组织建设情况。通过调查、甄别、登记、建库四个步骤,对非公经济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普查,摸清非公经济组织员工人数、党团员人数、组织设置、业主身份、管理关系、党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及活动场地等情况。

工商总局和共青团中央以期通过“百日攻坚”行动,把非公经济组织每一个党员和团员都纳入党团组织管理之中,把党的工作和团的活动覆盖到每一个非公经济组织,消除“空白点”,减少“口袋党员”“口袋团员”。

为切实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有效开展,两部委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团委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订“百日攻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协调,从严从实督导检查,力争非公经济组织党团组织组建率在现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实现新的突破,切实增强党团组织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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