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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6年07月01日16: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关于指导非公济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中的广大党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意见》强调,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充分认识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实际,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指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中的党员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有效载体平台,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党组织实际,坚持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组织安排学习教育,把握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坚持“学”做”结合,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学习教育做深、做细、做活、做实。要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候冲得上去,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上奋发有为,在转方式调结构、克风险渡难关中主动作为。

《意见》要求,各地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培训相结合、集中授课与外出参观相结合、正面典型激励与反面案件警示相结合,通过工商部门领导干部、党建联络员、以及先进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讲好专题党课,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优良传统教育等,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提高学习的吸引力,使更多的党员自觉自愿参与学习、主动带头干事创业。要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积极引导企业主党员、管理岗位和生产一线党员、个体经营者党员、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继续在“三亮”活动、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中,施展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做合格党员。

在加强学习教育组织指导方面,《意见》强调,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从明确目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抓好结合、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强领导6个方面入手,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针对性,着力解决少数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党的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要将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动工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与系统内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做到资源共享,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各级工商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根据各地工商部门承担非公经济组织党建任务分工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指导。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特点,因企制宜、因人制宜,避免“一刀切”,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责编:秦华、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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