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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学习效果 不做“虚名党员”

刘金祥

2016年06月24日17:0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因此,要更加突出实际效果,这是学习教育的根本之所在。

体现学习教育效果,要看一个党员他是否能成为群众中的“一面旗帜”,6800多万共产党员都是旗帜,这种先进形象就能成为我们党的光辉形象。想起战争年代的许多感人事迹,恶战打响,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一声“共产党员跟我上!”激励了多少热血青年。和平年代,这样的例子仍然很多很多:大兴安岭森林大火,那个“胡子师长”喊了一声:“共产党员跟我上”后就带头扑进了火海;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同样涌现出许多“共产党员跟我上”的动人场面。2016年6月23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部分地区突发龙卷风冰雹严重灾害后,在抢险一线的也是共产党员,带头向汶川、盐城灾区捐款的是共产党员,关键时候,共产党员就是旗帜、就是方向标、就是榜样,他意味着胜利、意味着成功,意味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旗帜就是引领,群众看党的形象就是看身边党员,看党员的思想觉悟,看党员的言行举止,看立言立行、立德立威。“言”,就是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论,在党言党、在党护党;行,就是自觉用党章规范自身行为,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做到了、做好了就是效果所在。

我们必须看到,极少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上级组织、甚至中央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总喜欢搞遮人眼目的表面文章、搞徒有虚名的劳民伤财、搞花钱费时的政绩工程,老百姓最反对搞这些花架子,他们不仅作气,有意见,还把问题无限放大,说成是上级组织的问题。任何行为都是由一定动机引起的,动机是效果的行动指导,效果是动机的行动体现和检验根据。中央历来反对不切实际、没有效果的各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反“四风”就是最好的注解。

列宁曾说过:“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在我们6800多万这个大党的队伍里,绝大多数党员都是好的、合格的,然而确有少数“徒有虚名”。处在高层、重要领导岗位的党员如果存在上述问题,那会对党的形象、政治影响等造成极大伤害和极大损害;处在基层的党员干部则会让老百姓失去希望和失去信心。“虚名党员”对党的认识模糊,宗旨意识淡薄,缺乏党的意识,缺乏信仰,更可怕的是不如普通群众的思想觉悟,甚至违纪违法、起反作用。这就是延安整风期间毛主席深刻指出的“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句话今天仍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不合格党员。对于这样的党员,就是要在“两学一做”中勤加改造、革故鼎新。不做“虚名党员”既靠组织,也靠个人。组织有教育管理的责任,使他们不游离于党的纪律约束之外,做到守党的规矩。全面从严治党,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中央为什么提出“四种形态”?就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对“常态、大多数”强调监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就党员个人而言,要按照党章要求去做,把身上不良的东西彻底改掉。如,有的党员因离原单位较远,退休后平时基本不参加组织活动,通知到他总是有不参加的种种理由;有的连缴纳党费的意识都没有,总是要组织提醒或上门收取,更有甚者,提醒、上门好像有些不耐烦,就要求单位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试问:党章是这样规定的吗?退一步说,将来工资归社保了发放了,你会由社保部门扣还是由代发银行扣?像这类党员就是典型的“虚名”,如果不听教育、不去改正,还能留在党内?

欲得其中,必求其上;欲得其上,必求上上。党员都是党内一员,是平等的,没有上层、基层之分,也没有干部、百姓之分,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四讲四有”集中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和精神特质。我们要牢牢记住入党宣誓时举起右手那一刻的庄严承若。那承诺,掷地有声;那承诺,一诺千金;那承诺,决不后悔!

(作者系江苏省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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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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