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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几点哲学思考

朱金南

2016年06月15日12: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实践是思想的诠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需要各层各级党员干部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指导下领悟其深刻内涵、把握其联系区别,认真学思践悟,真正实现思想的觉悟和行动的自觉。

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有重点的两点

马克思主义的两点论告诉我们,在研究复杂事物矛盾发展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次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废;其重点论同时要求我们要着重地把握它的主要矛盾,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样必须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坚持两点论的前提下,坚持重点论。

管党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切实落实好这“两个责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因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不仅是处于管总位置党的各级组织和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各级纪检组织,甚至包括党组织的各个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都责无旁贷。但管党治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不是主要力量更不是唯一力量。

比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抓总保障作用,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处于首要位置、主导地位;而纪委发挥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作用,所承担的监督责任则处于次要位置、枢纽地位。这意味着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纪委“唱独角戏”、个别党委“站在一边看”“推给纪委干”的时代已经结束--各级党组织需要向中央看齐“既挂帅、又出征”,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8项主体责任;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履行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5项主要领导责任;“班长”更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当然,强调主体责任是“牛鼻子”,体现了主体责任在从严治党中的龙头作用,体现了党委在从严治党中的管总地位,并不说明监督责任不重要,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

二、监督责任里有主体责任、主体责任里也有监督责任

各级纪委在承担各自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毫无疑问,对责任范围内主要是本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其党员干部履职情况承担主体责任。而且,随着“各级纪委对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工)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即“两为主”的深入落实,应对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各级纪委受谁监督,纪委对本委甚至下级纪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将会随之更加明晰、更加重大。与此相伴,党委承担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保证纪委执纪监督审查,毋庸置疑也对纪委实施党内监督同样负有监督责任。有领导就有监督。大而言之,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管党治党部署要求,定期听取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汇报,分析形势任务,研究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事实在实施领导和监督;小而言之,党委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执纪监督问责,及时听取其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同样需要实施领导和监督。

指出监督责任里有主体责任、主体责任里有监督责任,不是否定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地位和基本要求,而是提醒:对立统一规律决定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里面都有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客观存在,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排斥,但在特定条件下还会相互转化进一步推动事物发展变化,所以不能教条而疏忽。

三、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共同任务

实践“四种形态”,是运用事物分布客观规律在新常态下党建领域管党治党的创新举措、基本遵循和重要方法,在注重抓好“常态”“大多数”的同时,对应兼顾了“少数”“极少数”。这既坚持了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又抓早抓小,预防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更秉承了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意义重大。

源此,各级纪委要从执纪审查职责定位出发,转变执纪方式和工作作风,“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与此同时,各级党委也要清楚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职责的应有之义,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各级党组织要走出认知误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应“四种形态”,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情况,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妥善处理,协调演奏好管党治党“大合唱”。

矛盾的普遍性揭示了事物发展规律的客观存在,党委、纪委职能地位作用有异,但探索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却是其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的共同渠道途径和重要方式方法,这正是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管党治党客观规律,在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具体体现。

(作者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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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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