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组文
4月26日,对佳木斯市的“两新”组织来说,这是不平凡的一天。
这一天,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上,党组织活动经费、场所保障等利好消息频频传出。
针对“两新”组织工作力量不足、基础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佳木斯市委下决心扎紧捆牢“麻绳细处”和补齐加固“木桶短板”,全力抓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构建支撑“两新”党建工作的保障体系。
机制保障:让党要管党“落地生根”
如何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和安排,发挥好党组织在“两新”领域中的核心和主导作用?
之前,佳木斯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是以依托市工商局、市民政局成立的两个党工委管理为主,地域和行业管理为辅。在佳木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云凯看来,这样做前些年还可以,现在看与上级精神不符、与实际需要不符。
为此,佳木斯市委对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以园区为龙头,实行属地化管理,除市高新区党工委负责管理入驻园区企业、市非公党工委负责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其他均移交由县(市、区)委统一管理,负责抓组建、抓覆盖、抓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以条为主和谁主管、谁组建、谁管理的原则,对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养老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全市性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
为了让管党责任“落地生根”,佳木斯市委还建立起相关机制,把各单位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使用干部的一项依据。
人员保障: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
“人”是党组织发展的内在推力。市委在市县两级工委机构和人员的组建上,采取“一对一”的形式,下发督办单位要求限时完成,目前各县(市、区)工委工作人员已经全部配备到位。同时,为解决力量支撑问题,佳木斯市委决定,从近年来退休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中选派党建指导员,重点指导规模比较大、业主比较重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并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补贴,给予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500元工作津贴;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保证他们的作用发挥。
同时,市委要求各县(市、区)加大选派工作力度,为每个暂时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配齐配强党建指导员。一名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三个左右“两新”组织,6月末前全部配备到位。
经费保障:结束党组织没钱办事的尴尬
没有制度层面保障的活动经费,党组织开展活动异常艰难。
在采取党费全部返还、企业税前列支等办法的基础上,今年4月22日,佳木斯市委常委会决定,出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每年给予“两新”组织党组织定额补助活动经费,凡是单独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按照党委10 000元/年、党总支5000元/年、党支部3000元/年的标准补助。
江天宾馆党支部书记杨志刚说:“这回开展党组织活动有了保障,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了。”
场所保障:让党员找到“家”的感觉
党组织没有活动场所,党员就没有“家”的感觉。在前进区委的帮助指导下,外资企业威立雅(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公司老党员孙春雨说:“以前我们这些在外资企业工作的党员,没有固定活动场所,总感觉低人一等。现在,我们有一种找到了‘家’的感觉。”
这样的案例不是少数。今年,佳木斯市委决定,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等办法,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两新”组织,建设固定的活动场所;对不具备单独建立活动场所的“两新”组织,倡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与“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六有”标准,力争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80%以上、社会组织党组织30%以上有固定且功能完善的活动场所;在工业园区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用于园区内企业开展党的活动,开设一些代办性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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