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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党员都应时常对照党章检视自己

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高建民

2016年06月03日11: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时又明确指出,“学习党章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当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要学好党章。每名党员都要把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基本功,以党章为镜,时常照照自己,深刻检视反思,校正行为偏差,严格纪律规矩,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对照入党誓词,看看自己是否认真践行了对党的庄严承诺。共产党员在党旗下宣誓,就是对党作出了郑重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名共产党员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入党誓词不是口号,作为党员必须把誓词刻印在心,时时感悟、处处警醒、事事践行。“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很多犯错误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忏悔录中说,自己对党章不了解、不掌握,直到被组织纪律审查时纪委送来党章,重新学习后才幡然醒悟、追悔不已。“丈夫一言许人,千金不易。”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入党誓词,回顾人生过往,直面灵魂深处,深入检视自己还有没有入党宣誓时那一份激情?随着党龄的增长、职务的升迁,自己是否忘记了党员身份、背离了党旗下曾经的庄重誓言?特别是在人生起起落落中是否依然做到了信念不移、本色不改,在面对诱惑考验时是否坚持做到了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工作岗位上是否真正做到了履职尽责、无私奉献。防微杜渐,忧在未萌。要在深刻反思和自我拷问中,唤醒党员意识,及时纠偏正向,做到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衷心拥护党的纲领,严格遵守党的章程,认真践行入党誓言,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坚定不移地爱党、信党、护党、永远跟党走。

对照党的纲领,看看自己是否始终做到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党的纲领是一面旗帜,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就等于精神上缺“钙”。十八大以来,揭露出的“老虎”和“苍蝇”,哪一个不是理想缺失、信仰迷茫、信念迷失的?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承担的历史使命,对照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对照党的理论发展和最新成果,对照“四大危险”和“四个考验”,深刻检视自己是否淡化了崇高理想,是否跟进学习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否做到了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看齐。通过对照反思,既要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又要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最高纲领和基本纲领的统一。当前,最重要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对照党员的义务,看看自己是否真正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义务,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行为准则。党章从思想、政治、组织、纪律等方面,明确了党员八项基本义务,这既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衡量党员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尺。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对党员义务认识不准确、不全面,对履行党员义务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或者拒不履行义务。有的党员甚至连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这一最基本的义务都做不到。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党性意识的淡薄、党员意识的弱化。义务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古人尚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情怀,今天的共产党员更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担当。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党员义务,扪心自问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对照反思,紧盯党员义务标尺,寻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经常想一想党的宗旨,想一想党员义务,切实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真正把党员政治身份亮出来,让党员“先锋战士”形象树起来。特别是在决胜“十三五”、全面建小康的关键时期,要从履行党员义务做起,积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自觉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对照党的组织制度,看看自己是否始终如一地做到了对党绝对忠诚。政党力量的凝聚,在于严密的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具有高度的集中统一和组织纪律性。”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组织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这不仅是对党员提出的政治规矩,更是党员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但在当前,存在着一些党组织功能弱化、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的现象。有的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不把组织决定当回事,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有的不如实向党报告个人事项,遮遮掩掩、表里不一,背离了党员的党性原则和行为标准。“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诚为天下倡。”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员的首要政治品质。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党的组织制度,认真检查自己的组织观念强不强,落实组织要求到不到位,是否做到了对党忠诚老实。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了带头践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带头执行党的决议,等等。要在对照检视中受触动、受警醒,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自觉用组织原则管好自己。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以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绝不能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

对照党内生活要求,看看自己是否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了党性。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内政治生活逐步严格起来了。但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中,仍然存在着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积极、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的甚至把党内生活娱乐化、庸俗化,说到底,都是没有认真落实党章要求。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党章关于党的组织生活规定,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看看自己是否按要求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是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要在对照检视中,查找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提高。要通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用好“四个重要法宝”,自觉在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中锤炼党性、净化灵魂、提升境界。

对照党的纪律规矩,看看自己是否成为了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规矩。无数反面案例证明,党员干部违法无不始于违纪。不知敬畏、不明底线、不守规矩,势必与党离心离德直至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党的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树立道德高线,牢记行为底线,看看自己是否对党纪国法怀有敬畏之心,是否形成了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是否在党纪党规面前做到了令行禁止。特别是要深入剖析自己有没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有没有及时从腐败案件和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警自醒、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在对照检视中,要始终绷紧党章党规党纪这根弦,时刻感受到“紧箍咒”的威力,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加强自律、严守他律,不碰红线、不越底线,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做严守党纪国法的模范。

对照党的各级组织职责,看看自己是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了实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章对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核心是遵守党的制度,履行规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发挥组织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出并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今年,中央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党章对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现实来看,有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不清,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有的原则性不强,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有的组织涣散,纪律松驰,失管失察。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学习党章,就要把履职尽责聚焦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对照党章看看各级党组织是否认真履行了党章赋予的职责,是否担负起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否履行了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哪些制度需要完善。忘记了主体责任,再忙也是失职。各级党委(党组)、各党支部及其书记要通过对照检视,切实把党章赋予的职责铭记于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克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努力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而不是敷衍地、具体而不是抽象地落实到位。

对照党章对领导干部的要求,看看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领导干部是推进党的事业的中坚和骨干。党章从政治理论、理想信念、思想作风、能力水平、勤政廉洁、民主团结等方面,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是一名合格党员,但又不同于一般党员,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尺度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对照“三严三实”和好干部20字标准,对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从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遵规守纪等方面对自己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看看自己是否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是否解决了“入党做什么,掌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这一根本问题,今后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努力。要在对照检视中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信仰力量和道德力量,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一名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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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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