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泸西县纪委监察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加大整风肃纪和督查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群众诉求6603件,解决6599件;开展各类专项明察暗访9次,问责23人、约谈提醒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责任人95人次;查处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及其他不合理报销问题3件,违规执法侵害他人合法利益问题1件,农村基层党员“小官大贪”问题4件,民生资金使用方面违纪违规问题5件,违规骗租保障房47起;立案查处30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3人,收缴违纪资金41.1万元;实现“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913万元。
【做法及成效】
完善督查机制,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作风督查常态化。每月对公车使用管理、上班工作纪律、干部走读等作风建设情况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 “四风”问题等至少开展1次督查,督查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自活动开展以来,开展各类专项明察暗访9次,查处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四风”典型案例4件4人;问责违反工作纪律23人,其中10名科级领导、13名一般工作人员;约谈提醒95人次;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车私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得到有效遏制。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以“五级联动”为抓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开信访举报方式,统筹整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力量,严肃查处一批漠视群众、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通过“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6603件,解决6599件,正在办理4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5.86%。
筑牢民生资金监管防线,防止出现跑、冒、滴、漏。把加强和规范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放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对民生资金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健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对民生资金运行、发放等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处理并公开反馈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投诉情况。截止10月底,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共录入资金文件126个,发布信息1200条,拨付且发放资金46169.76万元,资金发放公示113刊,动态信息1085条。县信息发布数全省第六,全州第一,资金流量位居全州第二。
强化制度约束,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通过预算管理改革、严格预算支出审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违纪行为,把节约出来的资金用于民生建设。2014年三季度末,全县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3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44万元,下降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0万元,下降36.9%;2014年第二、三季度公务用车购置“零支出”。
强化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资金违规操作、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以及小官大贪、办事难、项目落地难等19个方面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聚焦“四风”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延伸和拓展“查处一批问题”的范围和领域,按照目标细化、任务量化和责任具体、措施务实的要求,制定各单位、各部门“查处一批问题”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明确目标任务和解决时限,确保工作进度。 同时把惩治腐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办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电子档案信息库,实行办案人才的梯队式建设管理及案件主办协办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对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23件,上级机关转办或领导批办的信访件64件;初核线索28件;立案查处30起,(含公检法机关移送的9件),结案30起,处分违纪人员33人(含科级干部6人),党纪处分24人,其中,开除党籍13人,留党察看2人,严重警告4人,警告5人;政纪处分6人,其中,开除1人,降级1人,记过1人,警告3人;双重处分2人,免予纪律处分1人。
【经验启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等手段,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在经济上予以退赔,还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能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对违反上班工作纪律,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等纪律作风问题给予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能督促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推进作风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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