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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研究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宁夏党建研究会课题组

2016年05月25日16: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要健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至今,已有23个年头了,经过了提出试点及推广时期、渐进发展时期、规范化发展时期。这些年来,全国各地都探索出了许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好做法好经验,但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在思想上重视,而在行动上忽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有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虽然在思想上重视党建工作,但在行动上并没有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来对待,把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作为“主业”,作为硬任务和硬指标摆在第一位,把党建工作作为“副业”,作为虚任务放在第二位,甚至把党建工作“边缘化”。有的地方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虽然做到了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但在抓工作中并没有均衡用力,把主要精力用在了抓经济社会发展上,实际用在抓党建工作上的精力不够。调研中有些县乡党员干部反映,“一把手”在抓党建工作上当“甩手掌柜的”,一股脑地推给分管领导或党务工作者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一些机关干部群众也向我们反映,有的机关部门党组织在干部配备上,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多向业务处室倾斜。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干部的提拔使用多注重经济社会发展政绩,党建工作的好与坏基本影响不到干部的提拔升迁。二是客观讲,抓经济、抓业务可以立竿见影,容易出政绩,抓党建是系统工程,短期抓难以见到明显成效。

(二)不同层次党组织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存在的不同问题有待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从省级直属机关单位层面来看:机关党建的各个责任主体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工作交叉的问题,责任重复和责任盲区并存,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主要表现在,机关工委对各部门的党建工作的领导还没有“硬”的措施和手段,抓机关党建的“抓手”显得比较软;有的部门党组(党委)借口机关党建工作由机关工委领导,就很少过问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还有的部门认为抓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和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事,与己关系不大。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有些部门党组(党委)特别是书记对中央有关机关党建工作规定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不知道机关党建工作由机关工委领导,由本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更不知道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职责和指导责任,有些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不知道自己的职责。二是从县乡(街道)层面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建工作载体过多,党务干部队伍力量薄弱。调研中县乡干部群众告诉我们,为了干出成绩,绞尽脑汁地想点子,总想搞出一些“创新”载体,好引起上级的注意,眼睛盯着外面,你创出一种新做法,我就要想出另外一种做法,唯恐落后于其他县、其他乡镇(街道),有的做法今年叫这个名字,明年改个名字继续上报,甚至有的创新做法还没有产生效果,就放下不干,搞另一套去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些干部群众的见解“一针见血”:还是上面的“指挥棒”出了问题,检查评比过多,要求创新过多,乡镇(街道)党务专干就一个人,整天疲于应付。三是从行政村最基层来看:多数村支书抓农村工作,处理农村复杂棘手的事务,很有“一手”,抓农村党建工作,也很有“一套”,但仍有一些村支书对抓党建工作一知半解,似懂非懂。调研中,说到党建工作,有些村支书就认为是制度喷绘、制度上墙,或让我们看记录,看宣传片。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客观上讲,是有些村支书的文化水平低,更重要的是培训教育没有跟上,或者是有的地方对村支书的培训教育流于形式。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考评的具体操作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各地各部门在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时,选择的时机、操作流程、开展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没有设置述前考核环节或述后考核环节,无法确定述职内容的真实性;有的不同程度存在重客观效果轻主观努力,重组织评价轻群众认可,重年终考核轻平时检查的现象。二是党建工作考评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占比分值偏小,考核所得分值影响不到综合结果。三是对党建工作的考评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客观、全面的量化指标体系,在考评内容的设置上,难以量化,主要还是查资料、看记录,“活动党建”“资料党建”“突击造假”现象突出。四是考核结果运用落实不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套党建工作考核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从中央或省级层面,还没有制定出统一规范的党建工作考评细则,或具有操作性和实践性的考评评价体系。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各项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党务干部队伍力量不足。这是从上到下普遍存在的问题,机关部门党务干部能力偏弱、年龄偏大的问题突出;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企业,配备的党务专干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有的甚至身兼数职,繁重的工作使他们无法专心干党务工作。二是党建经费明显不足。调研中,无论是机关还是基层,都把党建经费不足作为一个主要问题提出,尤其是一些乡镇、村反映没有单独的党建经费,许多党建活动难以正常开展。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有的地方、部门没有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党务干部。二是有的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安抚性”岗位安排干部。三是近些年来物价急剧上涨,但党建经费标准常年不变,党建工作任务逐年增多,致使党建经费显得捉襟见肘。

二、新常态下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对策建议

(一)打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思想基础。中央把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是否聚精会神抓党建,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是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党建工作,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最大的责任,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党建工作,做到聚精会神思考党建工作,聚精会神谋划党建工作,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

(二)建立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在中央确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宏观要求的基础上,应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分层次把责任明确到位。一是进一步明确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地方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对抓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抓党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抓党建作为一条主线,把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各项重点工作贯穿起来,用抓党建工作引领其他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针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性质,对各成员单位抓党建的重点职责进行明确。纪委应重点聚焦党建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和下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监督,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党委(党组)以及党组织书记,视情会同组织部门问责。各级组织部门把抓党建工作与抓班子、带队伍紧密结合,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与选拔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选拔“一把手”紧密结合,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突出党建内容,党员干部管理突出从严治党内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培养领导干部突出党建工作,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突出党建工作实绩,用这种党建工作实绩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前途紧密结合的办法,强力推进党建工作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机关工委应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谋划、分类指导、督促检查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与部门党组(党委)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责任书落实情况;抓好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队伍建设,协助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使其成为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的“参谋长”,为党组(党委)决策当好参谋。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分地方党委书记、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乡镇(街道)村及其他性质单位(行业)党组织书记,分层分类明确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的职责,要突出单位性质和行业特点,明确不同责任。

(三)巩固和拓展行之有效的现有做法和经验。一是继续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加大推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力度,明确规定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及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选择党的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或软弱涣散的村、社区或企业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全方位帮助和指导联系点的党建工作,以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做到联系一个点,抓好一个点,带动一大片。二是继续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不断总结提升现有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做法,逐步推广其经验;应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批新的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发挥示范点的引领效应。三是进一步推行党建项目化管理。明确党建项目责任人,确定党建项目阶段和总体目标,规范党建项目管理操作流程,严格项目验收标准,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强力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抓好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和考核。一是建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年度专项述职和考核。针对“三合一”考核冲淡党建工作考核的现状,应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和考核。述职应围绕抓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突出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年度抓党建工作的思路、实绩,既要述创新亮点,更要突出问题导向,多述党建难点工作突破情况。二是抓好评议关。在评议这一环节,要重点突出群众评议和被服务对象评议环节。在传统填写测评表做法的基础上,可增加现场提问、考核组人员与参会人员单独交谈交流,到其下属单位走访或组织被服务对象进行评议等环节,确保评议的可信度。三是科学确定考核标准。对能定量考核的,比如,是否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党委(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次数、开展有关思想作风反腐倡廉等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和党建经费投入等,要进行量化;对难以量化的,比如,党员领导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等,要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从中提炼质量标准后再进行量化,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要坚持全面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力求考实、考准。

(五)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一是奖励要实。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单位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重点突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占比分值权重,凡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差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一般的,降低综合考核等次。对落实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委(党组)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优秀的领导干部,符合任职提拔年限的,优先提拔重用,不符合任职提拔年限的,培养为后备干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省级每4年、地市级每2年、县级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党组织书记”评选和每年一次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二是追责要严。对党建工作考核“一般”的党委(党组),要对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党建工作考核“较差”的党委(党组),要通报批评,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限期整改;对连续3年党建考核“较差”的,要调整党委(党组)书记;对党建考核不合格,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党委(党组)书记作免职处理。

(六)抓好党建工作的保障问题。一是抓好人员力量保障。按照党务干部按1%—2%配备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党务干部的选配力度,足数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尤其要重视基层党务干部的配备,突出加强基层组织员、专职党务专干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通过改善年龄结构、探索选配方式、对其工作职能进行调整和充实的办法,真正做到基层党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抓好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的培养。通过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结对帮训等多种形式,提升党务干部特别是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做党建工作的能力。同时,要疏通党务干部晋升渠道,让党务干部政治上看到希望。三是抓好党建经费保障。建议中央对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进行立法,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尽快形成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逐年增长机制,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充实。

(执笔人:袁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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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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