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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用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持“三不” 强化队伍忠诚度

2016年05月12日13:5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坚持“三不” 强化队伍忠诚度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以来,北京大兴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严纪律、严程序、严处理,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暂缓任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处级干部队伍的忠诚度。

  该区通过常提醒、勤学习、细示范、多讲解,严明填报纪律,常拉“警报”。区委高度重视,逢会必讲廉政,逢会必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使处级领导干部紧绷“忠诚老实”这根弦。把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相关政策,与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谈话等工作相结合,促进干部加强对制度精神的理解。编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手册》,明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各项规定要求和处理办法,并附有首次填报和续报的详细填写范例,防止错填、漏填。在发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由专人逐个讲解,对填报时容易忽视的个人房产、股票等问题进行提醒和解释,保证填报质量。

  在每年严格按照不低于总报告人数10%的比例报上级组织部门抽查核实的原则下,该区坚持做到“三不”,即名单不变,随机抽查不做人为调整;标准不松,对未如实报告的,严格要求本人做出说明,从严处理;疑点不放,对没有进行抽查,但在日常填报中发现的线索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早提醒早处置。坚持对拟提拔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和列入后备干部人选进行重点核查,同时对列入各类评优评先对象的进行重点核查,全面提高报告抽查核实效能。建立由主管部长和干部监督机构成员组成的问题分析小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疑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确保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截至目前,全区1057名处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完成了110名干部的随机抽查和88名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以及需要核实对象的重点核查。

  该区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以及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如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目前,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疑点的1名干部暂缓任用,对未如实报告的44名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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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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