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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奇葩证明”,呈现哪些趋势?

邢 丹

2016年05月09日16: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月中旬,黑龙江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全省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手续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如实上报出具的证明手续情况。省政府将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坚决砍掉一大批各类无谓手续和“奇葩”证明,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

从近期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系列不断发力的改革中,我们能看到哪些大势呢?

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在下一阶段的简政放权过程中,重点是加大“减少”的力度,而不是“下放”的力度,一些政府部门不应该管的就坚决不管。对于“下放”的权力,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做好“权力清单”,让群众一目了然。

据报道,今年以来至少有16个省区市采取“列目录”“砍证明”“简流程”“推共享”“网上办”等措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譬如,北京市提出,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凡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还有一些地区明确提出,将探索“容缺受理”制度。譬如,陕西省提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部门间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如何治理“奇葩证明”现象这一问题上,排在前两名的观点分别是:69.8%的受访者希望合并办事窗口;65.2%的受访者建议实现技术性信息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之所以要拿证明,就是因为这些信息他不掌握,让你去取证,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群众的办事成本。”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孙晓莉分析,这说明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大数据时代,很多信息都是可以共享的。只有信息共享,才能更好地解决社会管理当中的很多具体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建议,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档案和公民信息登录系统,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封闭,开放信息核对端口,除隐私之外的有关个人资料在数据库都能查到,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王太元判断,本轮户籍改革完成之后,全体国民都将有且只有一个身份信息,“届时,所有公务信息、公共信息都可以通过公民身份号码集成,实现网络共享、网上运用。”

改变权力机关的管理思维

当然,即使“硬件”跟上了,“软件”跟不上也不行。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政府部门真要下决心解决“奇葩证明”问题,最大的障碍不在技术,而在于管理思路。

《人民日报》一篇题为《“奇葩证明”如何才能绝迹》的评论指出,政府施政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因此,让“奇葩证明”绝迹,根本还是要做到人性化的服务,在权力做“减法”之外,在服务意识上做“加法”。

对此,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大军进一步分析道,清理“奇葩证明”,要树立服务型政府观念,改变公共权力机关的管理思维。

法律工作者吴元中认为,证明开具部门不能轻易甩掉开证明的包袱,除了本就依法不应开的证明外,应当在停开相关证明的同时做好衔接工作,将其掌握的信息资源向需用部门做好信息传递和联网,不能一停了事。不然的话,如果该开具的不开具,就会同无理要求出具“奇葩证明”一样,把当事人夹在缝里,致使该办的事没法办。那显然不是便民、利民,而是懒政,难为群众。

有效保障权力的规范运行

2015年1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通知中有两项硬措施——“列目录”“砍证明”,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要坚决砍掉。

舆论对此反应积极,认为此举是向“权力任性”开刀。对此,《南方周末》刊发的题为《为什么会有奇葩证明?》一文指出,奇葩证明的背后,其实就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杜绝奇葩证明,其核心在于明确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在于管住权力任性,实现权力的规范运行,“列目录,就是一种‘权力清单’,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任性’的权力将被套上制度的‘辔头’。”

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各地进行了不少探索,比如黑龙江省创造性地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拓展到所有权力事项。4月26日,黑龙江省编办组织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议,要求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原则,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严格对应上级决定,清理本级权力事项,认真落实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审一次”的原则,除国家特殊规定外,需要政府审批的,省、市、县三级政府只审一次;要专项清理地方自设的权力事项;要在继续简政放权的同时,强化放管结合,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各方面制度体系必将越来越完善,使从源头上杜绝“奇葩证明”成为可能。

 

(黑龙江《党的生活》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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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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