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浦区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制度的要求,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突出“全、细、精、严”,全力推进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材料收集突出“全”。建立的完善的收集制度与收集网络,主动疏通材料来源渠道,采取经常性、针对性收集、电话及上门催要、本人查找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收集材料。对档案中缺失的年度考核、工资、任免审批等可完善补充的材料按照规范的程序及时补充完整。
二是材料审查突出“细”。为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在材料归档时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要求,在档案归档过程中认真甄别筛选,突出核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对材料有涂改刮摸痕迹或手续不完备的一律拒收。对年代较远的历史材料采取实际调查、查阅资料、推理印证等方法进行核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档案装订突出“精”。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符合要求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加工和装订。立足高标准、严要求,对旧档案中的规格不一、褶皱破损等材料进行技术加工,确保每卷干部人事档案都达到材料精炼、规格统一、整洁美观。
四是日常管理突出“严”。严格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坚持做到“五不查”,即无单位介绍信的不查,非两名正式党员的不查,涉及本人档案的不查,与查阅对象是亲属的不查,审批表未经领导签字的不查;“三不借”,即未经领导批准不借,手续不全不借,亲属档案不借;“二不转”,即没有调档函不转、个人携带不转;“二不接”即身份不确定不接、材料不齐不接。
(中共清浦区委组织部 汤润宇 陆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