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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昌宁公安局:落实“三化三创” 提升服务人民水平

2016年05月03日16: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5年来,昌宁县公安局结合县情实际,坚持调研分析、破解瓶颈、城乡同轨、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三优创”,逐渐开创了民意引领、公安主导、全民参与、和谐共享的交通管理新格局,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新、跨越、良性发展,谱写了茶乡道路交通管理和谐新篇章。

强化因情施策,创新思维“二元方程”破解瓶颈

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澜沧江畔,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县辖总面积3888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94.6%,居住着汉、彝、傣等民族人口35.08万人,素有千年茶乡、田园城市之美誉。全县机动车保有量111247辆、驾驶人保有量99611人,现以年均8000余辆、9000余人的速度递增,公路通车里程2169.252公里(其中93.62%的道路属三级以下低等级道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人增速超出交通基础功能设施承载力、繁重的交通管理任务迫使公安交警队伍超负荷运转、农村交通管理乏力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昌宁道路交通管理的瓶颈。县公安局党委审时度势,始终站在关注基层、服务民生的高度统筹、部署交通管理工作,2015年3月,副县长、公安局长赵立彬通过广泛调研、分析论证,提出了“城乡同轨共振、警力核射民力,谱写和谐交通”的二元方程破题战略,凸显了农村、民众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为有效破解交通安全管理瓶颈奠定了理论基础。

强化民意引领,创新服务“三驾马车”齐头并进

昌宁县公安局按照注重宣教,少出事故、减少伤亡,及时进行便民化妥善处置事故的递进式原则,成功实现了教育基地先行示范,安全头盔呵护保障,快处快赔便民善后的“三驾马车”齐力交管的良性发展。

(一)教育基地孕育为民情怀。为了最大限度地将交通安全教育深入35万茶乡父老,真正体现教育先行、以人为本,昌宁县公安局筹措资金25万余元,在交警大队建成占地100多平方米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同时,出资50万元与柯街中学、职业技术学校等师生在3000人以上的学校以“校警共建”的方式,“满足全校师生,辐射家庭亲友,覆盖辖区居民”的原则,建成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5个,并开放参观(或安排课程)48场次;投资30余万元,按照县委政府及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已建成50个交通安全文化示范点,联合176个业余文艺宣传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200多场次,创作推广《平安是福》、《文化引领、圆梦平安》广场舞、MV音视频及《交警之花》下乡演出36场次,受教育、启发群众(含师生家属、驾乘人员)共计8万余人次。通过形式各样的文化教育宣传,平安出行、文明交通的意识、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千年茶乡处处显现着安全文明引领下的和谐交通音符。

(二)爱心头盔彰显以人为本。昌宁县公安局本着尽量不出事故,即使出事故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摩托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于2015年8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爱心头盔”工程,即:在交警执勤车上随车携带粘贴“爱心头盔”标识的头盔,一旦发现摩托车驾乘人员违规,在处罚的同时,要求当事人交纳50元押金后立即佩戴好爱心头盔,即时消除违法,限期归还退回押金,无偿使用。此举在关爱生命的同时,解决了“只罚款、不纠违、不治本”的执法尴尬。目前,县公安局已制发《昌宁县公安局爱心头盔使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有效规范“爱心头盔”的管理使用,使其最大限度地在交通管理中发挥更大的服务效能。至今,已有3070多人次无偿使用了爱心头盔,驾乘摩托人员头盔佩戴率从50%上升到80%以上,极大地降低了城乡“涉摩托车”交通事故伤亡率,积极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快处快赔尽显便民利民。针对昌宁县90%为山区,山高坡陡,道路通行条件差,交警、保险公司到达现场花费时间较长,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理赔难的现状,昌宁县公安局于2015年8月开始在全市率先全面实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并城乡同步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是指单车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单人受伤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证照和保险齐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方对事故现场进行拍摄取证后主动撤除现场,并自主选择就近的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定损、理赔,并根据自己需要选择修理厂进行维修的一种便民服务举措。12月17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刚,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丁自生,有关警钟负责人,保山保险协会及相关保险公司领导共60余人在昌宁县召开保山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现场会,对昌宁县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在全市、全省、全国大力推广昌宁的“快处快赔”经验模式。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有力推进2016年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及“快处快赔”工作,2016年3月11日,昌宁县公安局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全县在2015年度中工作成绩突出的20名安全员给予了表彰奖励。

目前,全县8家保险公司,12个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共建成快处快赔服务中心29个,选聘农村交通安全员90人,其中63人全面主导参与快处快赔工作,全面启动“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全县累计办结使用快处快赔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713起,占简易事故总量的68%,累计1566人次群众受益,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达21万余元,通过回访群众满意度到达了100%,实实在在地在广大农村地区释放了“多、快、好、省”的大能量。

强化潜力培育,创新发展“五举呈祥”满园春色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昌宁县公安局在鼎力推动“三驾马车”奋蹄疾驰的同时,遵循“二元破题”战略,始终注重对管理职能、服务要素、创新举措的培育和发掘。经培育、引导、固化,红白料理、三警联动、三化服务、立体管控、重点治理等交通管理、服务效能均得以胚芽壮苗,并逐渐呈现了争芳斗艳、满园春色的良好局面。

(一)红白料理全民防范。一是注重农村。昌宁县公安局始终将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力抓手,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吸纳全县13个乡镇1066位农村红白客事“总料理”(组织指挥农村客事办理,在当地有威望的人)为交通安全义务宣传、管理员,并出资2万元制作了工作证及客事酒驾规劝温馨提示牌等工作材料,做到持证上岗。红白客事“总料理”因地制宜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接地气、连民心,容易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宣传效果较好,在农村交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是强化城区。按照“城乡同轨共振”布局,昌宁县公安局积极将责任心强、自觉性高的社区干部、离退休人员、环卫工人等吸纳为城区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由此构建了交通宣传全民参与、全民知晓、全民防范、全民共享格局。三是评选推广。昌宁县公安局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评优选先工作,以每年筹资8.75万元用于专项奖励的方式,2015年初,对评选出的2014年度125名优秀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给予奖励;2016年初,对评选出2015年度的175名优秀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给予奖励。目前,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不断扩大,红白客事总料理参与农村交通宣传、管理已成为一种文化自觉推广、普及。

(二)三警联动厚积薄发。为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进程,昌宁县公安局从2015年5月份开始,探索、运行了森林公安全面参与辖区交通管理机制,印发了《昌宁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三警联动顺利、常态运转提供了机制保障,由此形成了交警道路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森林公安派出所三警联动、齐抓共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互动局面。通过运行,三警联动执勤52次,联合查处盗运木材、无证运输木材等案件6起,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5600起次。

(三)三化服务构建和谐。一是服务乡村专门化。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交通法律宣传服务。通过挂包帮开展脱贫帮扶,将专业的交通管理、服务和群众的经济发展统一起来,深入村组群众家中开展专门化的交管服务。二是预约下乡制度化。将农村预约服务和交警流动车管所主动入村寨服务形成制度长期执行,方便了边远山区和困难群众。三是流动检测常态化。2015年9月1日起,全县推行流动检测车下乡上门服务,为农村摩托车进行年检服务6200余车次。

(四)立体管控成效明显。昌宁县公安局结合社会治安立体管控、综合治理,组建、运转了以岗亭、巡逻车、监控信号系统为主轴的城区三面立体“防护墙”。一是以岗亭为中心,进一步严密城区服务载体。2015年5月5日,昌宁县公安局在城区各主干道建设了包括女子岗亭在内的三个交通岗亭,并结合城区交通流量较大的学校组建护学岗8个,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管控和组织优化,严密城区服务载体。二是以机动为保障,进一步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昌宁县公安局将二辆警用轿车、两辆警用四轮电动巡逻车、四辆警用二轮摩托车投入城区护航交通,以高效机动的保障全力完成分流管控、机动处置、先期抵达、巡逻管控等勤务工作,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以科技为后盾,进一步提升城市综防水平。随着智慧公安的深入实施,昌宁县已建成基本覆盖城区的172个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8组车辆抓拍系统、15个红绿灯、4组电子警察,并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地监控、服务昌宁城区的交通安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防水平提供了坚实科技保障。

(五)重点治理构建和谐。昌宁县公安局在强化宣传教育、安全防范的同时,切实将打击整治重点违法行为作为强力扭转并改善交通管理成效的主要手段来推进。一是整治事故黑点。去年以来,筹资20万余元对云保线与翁堵镇交叉路口及县城周边事故高发路段进行整治,建成了全市首个“事故黑点整治示范点”。二是根除路市顽疾。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公路部门,投入资金200万余元,建成占地18亩的“木马山”、“干塘”等水果交易市场,有效根治省道311线昌宁县柯街路段沿线“以路为市”顽疾,实现还道于民。三是加强日常治理。昌宁县公安局在积极开展四类车(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全力加强事故处置、路检路查等日常管理。2015年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8398起(其中简易程序33480起,一般程序1797起;现场执法35277起,非现场执法13121起),处置交通事故1434起,纠正违停、疏导拥堵、服务救助等12500余辆(人)次,强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为构建和谐交通管理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中共昌宁县委政法委李冰峰 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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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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