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遏制涉林犯罪高发态势,从严惩处涉林犯罪分子,维护我州生态安全,有效解决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快速推进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进程,4月21日,云南省怒江州森林公安局牵头召开了法、检、公联席会议,州县法检公等相关单位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云南省怒江州森林公安局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十二五以来云南怒江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工作情况,并针对怒江的特殊地理环境提出森林公安在日常执法实践中打击涉林犯罪的几点困难:林区管护面积大,山高坡陡,交通不便,而执法队伍少,不成比例,增加管护难度;辖区位于边境一线,通往境外小道较多,犯罪分子常利用这一点,逃避打击;犯罪成本低,区域内珍稀动植物较多,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低,极易受到组织者利益诱惑实施犯罪;犯罪手段现代化,增加成功率,组织者通常利用手机、车辆,遥控指挥犯罪;量刑处罚过低,从近年来怒江审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来看,判实刑的少,缓刑的多,并处罚金标准还不高;市场需求成主因,因珍稀动植物数量日益减少,价格上涨,使得不少人铤而走险,谋求暴利。之后,主要负责人从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与法院、检察院、行政公安如何建立信息共享、案件指导、完善证据、惩处犯罪等具体执法难点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州县法检公等相关单位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也纷纷从各自的职能作用对森林公安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并对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和希望,尽可能减少、消除各方处理困难、问题的分歧,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指出,法检公联席会议应形成常态化,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检公协调配合,及时探索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执法的难、热点问题要积极主动与法院、检察院、行政公安研究对策,解决认识上的偏差,提高办案效率,畅通工作沟通渠道;森林公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促进云南怒江州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质量,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在日常工作中,森林公安要把执法办案摆在首位,自觉接受法、检、公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强化森林公安与法检公的工作联系,形成了协作配合的良性互动关系,对打击涉林刑事犯罪,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王海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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