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瑛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指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就是要“知行合一”。
一、认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了解合格党员标准要求
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有衡量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有具体要求。
首先,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第一章第二条对共产党员的标准做了明确的界定:其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其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必须具有这样的理想信仰,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其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表现,也是共产党员思想和行为的最高准则。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践行这一宗旨,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为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而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其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是共产党员保持中国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本色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担任什么职务,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应以人民利益为重,而不能谋取私利。
其次,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廉洁自律准则》,向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廉洁自律规范,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规范。“四个坚持”即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四条规范就是要求全体党员能够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四个自觉”即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第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都对合格党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14年1月,他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时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合格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无论是《党章》《廉洁自律准则》还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都指向一点: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先锋,即是在先、先进的意思。“先进”是共产党员的重要特征,是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体现出来。
一是志存高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员要志存高远。志存高远,就是要树立崇高而远大的理想信念。《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一个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就要矢志不渝去追求理想信念。
二是忠诚于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是《党章》对全体共产党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绝对忠诚于党是对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
三是克己奉公。克己奉公,就是克制自己的私心,一心为公。一般而言,人是自利的。但作为共产党员,在公利与私利面前,必须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严格区分公与私的界限,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以公众利益为重,以个人利益为轻。
四是崇廉拒腐。廉与腐,有时是一念之间的选择。事实上,只要有公权力都可能产生腐败。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崇廉拒腐,就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五是尚俭戒奢。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新修订印发实施的《廉洁自律准则》对全体党员的规范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六是淡泊名利。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既如此,一个人要想淡泊虚名私利,不为五斗米折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即使不容易,合格的共产党员也应该做到。《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七是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党的纪律,要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政治纪律对于党的集中和统一,对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政治规矩,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纪律、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总称。
八是家风良好。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应当管好自己,还应当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三、以“知”促“行”,一丝不苟履行党员标准
仅仅学习还不够,关键在于“做”。也就是说,共产党员在懂得了其中道理的同时,还要以“知”促“行”。
首先,深刻认识不履行党员标准的危害性。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再好的标准也只是纸上的文字。其一,党员不履行标准,会损害党的形象。共产党员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实际上,人民群众总是从身边共产党员的所作所为来感受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评价党。其二,党员不履行标准,会败坏社会风气。共产党是执政党,其组织成员的工作态度、生活作风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党自身的素质和执政能力,而且直接影响到全社会的风气。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党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好转。”其三,党员不履行标准,也就意味着背叛。共产党员如果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不履行标准,也就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这就等于忘记了自己入党的历史。其四,党员不履行标准,害党害民害自己。共产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去做,不仅是对党、对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共产党员如果不履行标准,会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地位;从党员自身的层面上来看,也会给自身带来祸患。
其次,行动是做合格党员的唯一方式。习近平总书记讲,“关键在于落实。”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要有实际行动。其一,深刻反省自己。就是要按照《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来进行自我检查,看看自己还存在着哪些差距。例如,反省自身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是否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了“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是否遵守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二,自觉清扫自己。自省可以让共产党员看到自身的“尘埃”,但看到“尘埃”只是开始,关键是要把“尘埃”清扫干净。共产党员时常反省、清扫自己,才不会让污垢积厚成疾,才不会让心灵蒙上厚厚的尘埃。毛泽东同志讲,“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甚至以错为对。
第三,执行党纪党规一丝不苟做到位。其一,对党的决议,一丝不苟地执行。共产党员要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不能有丝毫含糊,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其二,对党的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对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共产党员必须坚决服从,不找借口,要想方设法、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落实到位。其三,对党纪党规,任何一条都不违反。党规党纪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实现的保证,是党员的底线。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按照党纪党规的要求去做,任何一条纪律、一条规矩都不能违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
总之,“两学一做”,就是要求共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要时时处处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以《廉洁自律准则》为标尺,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戒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党章》总规矩的规范下,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作者系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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