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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铲除“微腐败”)

除“虎害”更要查“蝇贪”

记者 杨文明

2016年04月19日07:2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一直认为,像我们这样的‘小蚂蚱’,要想在村里证明自己的能耐,靠个人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只有靠财富。现在看来,这是错上加错了,让我在村里无脸见人了。”提起被处分一事,云南省富源县大河镇挑担村委会取谷洞村原小组长郭永懊悔不已。日前,富源县纪委批准给予郭永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作为该县今年“查蝇贪、除虎害”行动的典型案件,在全县通报曝光,警示教育。

2015年6月8日,富源县纪委收到一封署名为“取谷村村民”的举报信,举报该村民小组长郭永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雁过拔毛”式贪腐。“芝麻大的权力,也要把它用到极限,竟然连低保户的钱也敢贪,太肆无忌惮了,必须立即展开调查,若查证属实,务必从重处分。”听取汇报后,时任富源县纪委信访室主任的杨峰斩钉截铁地说。

随着调查组的深入走访,郭永搞贪腐、不择手段谋私利的违纪行为被逐一查证核实。2009年,富源遭受百年一遇的大干旱,平时就缺水的取谷洞村更是雪上加霜。为解决村民饮水困难,上级拨给村里12000元用于建设小水窖。可作为村民小组长的郭永,竟然不顾群众的疾苦,只建了一个水窖,将其余的2210元补助款贪污挪用了。2012年,郭永以修建村庄道路名义,通过虚报工程数量,套取“一事一议”上级补助资金3118.6元用于个人花费。同年,郭永还以农村电网改造名义,私自向30户村民每户乱筹资300元,收取后,不但不向村民们公开收支情况,还将其中的4300元占为己有。2014年和2015年,郭永不顾上级政策要求,向本应免交农村合作医疗费的63个低保户、残疾人违规收取2820元,并将其占为己有。

“四起违纪行为所涉金额总共12486元,直接损害了104户422位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性质和影响恶劣,所以,我们建议给予从重处分。”大河镇纪委书记张立平说。

【执纪者说】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对群众而言,脱贫攻坚中“蝇贪”“蚁贪”,比“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今年我们在全县大力开展“查蝇贪、除虎害”行动,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疏堵结合,惩防并举,着力解决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问题,给群众更多获得感。

(云南富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汪 丽) 

《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19日 17 版)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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