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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决定在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全省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三基”建设先进个人和集体

2016年04月17日15:10   来源:青海日报

原标题:省委决定在建党95周年之际 表彰全省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三基”建设先进个人和集体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我省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各级党组织推动“三基”建设、实现“两步走”战略全面实现的关键之年。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在全面加强“三基”建设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省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集中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三基”建设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省委组织部近日印发相关通知,对做好推荐表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先进模范,以及在全省“三基”建设自觉履行工作责任,工作力度大、举措实、成效明显,社会和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和集体。要通过表彰,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实现“三基”建设“两步走”战略目标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要求,这次表彰的对象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倾斜。全省“三基”建设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表彰对象要从具体从事“三基”工作的党员干部和“三基”建设成效较为显著的党组织中推选。全省各级党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并在本地区、本单位(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记者 何敏 通讯员 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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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莹、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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