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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机关工委: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精准发力 以严明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016年03月11日16:04   来源:中直党建网

原标题: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精准发力 以严明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指出,“从严治党能不能落实,说到底要看责任能不能落实”。河北省直工委坚持精准发力,从严要求,制定《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机关各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的机关党建责任,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机制,为构建责任明确、考评科学、追责有力、机制完善的党建责任体系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

  抓住责任主体 层层明确责任

  明确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基础。责任划分不清晰,推动责任落实就缺乏系统准确的依据。省直工委紧紧抓住党组(党委)及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等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以党章及有关党内重要法规为遵循,对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责任进行全面细化分解,一一明确职责,列出责任清单,力求把机关党建责任定实、定准、定严,做到组织与个人、上级与下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履行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突出党组(党委)及党组(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建工作能否抓好,党组(党委)及党组(党委)书记具有关键作用,但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到底承担着哪些责任,以往没有系统明确的规定。省直工委通过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组(党委)负有的政治领导、支持保障、协调推进、以上率下、考核追责5 项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负有的牵头抓总、政治把关、示范引领、督促指导4 项责任,为发挥好党组(党委)关键作用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严明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委书记的推进落实责任。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主体,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的直接责任人,机关党委的责任必须严起来,真正落实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任务;机关党委书记的责任必须强起来,真正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省直工委明确提出,机关党委要担负起协助保证、组织推进、教育引领、管理监督、服务带动、述职考核6 项责任,机关党委书记要承担起组织领导、谋划实施、教育引领、督促检查4 项责任。着力以严的责任激发实的干劲、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细化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的具体落实责任。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机关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执行者、落实者。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责任能否落实,直接关系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关系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为此,省直工委把这两个主体的责任进一步细化,要求党支部履行好统筹推进、组织落实、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激励5 项责任,党支部书记落实好统筹协调、表率示范、日常管理、监督检查4 项责任。通过细化责任,调动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热情,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

  严格考评追责 倒逼责任落实

  有考评才能区分优劣,有追责才能激发动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考评、追责机制不完善。没有科学规范的考评机制,机关党建就容易出现干好干差都一样的“糊涂账”;没有严格的追责机制,机关党建就容易形成干与不干都“无恙”的错误观念。省直工委从党建述职、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入手,增压力、激动力、促落实。

  一是建立述职制度。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作党建工作述职时,把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每年分别向机关工委、纪工委和本单位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党支部(总支)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和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各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

  二是科学考核评价。制定《省直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按照“定性与定量、综合考核与重点评价、过程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对各部门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过程考核、量化考核,建立网上“在线考核平台”,根据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科学设定评分项目,量化具体分值,严格评分标准和程序,保证考评客观、公正。同时,结合省委赋予省直工委牵头做好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的新职能,把机关党建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考核的精准度、实效性。

  三是用好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 个等次,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 年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有关负责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工委、纪工委对其进行约谈;对连续2 年考核结果较差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委和纪工委商部门党组(党委)调整其有关负责人。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完善工作机制 保障责任落实

  明确责任、追究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落实责任。省直工委坚持把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固化为长效机制,通过有效的机制保障机关党建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办省直大讲堂、组织座谈交流、开展专题培训等,引导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着眼于提升党务干部履职本领,建立党务干部轮训制度和学习交流机制,每2 年对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轮训一遍,每3 年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

  二是健全配套制度。坚持把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与推进党建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抓住党建责任落实的关键问题、重要环节制定专门制度性文件,先后就加强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等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特别是围绕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谋划制定《关于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等制度,着力以配套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实行“三联系三促进”(领导联系片区促进重视、处室联系机关党委促进提升、处长联系党支部促进落实)工作机制,结合开展省直机关思想作风整顿、督导全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检查中心组学习等,多措并举开展督导;联合组织、宣传部门,定期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新颁布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进机关责任落实。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党委成立由常委、秘书长、机关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关党建工作。推动省直各部门成立由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督导落实本部门(行业)机关党建工作,切实通过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机关党建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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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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